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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 08:5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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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办学许可证是否需要悬挂办学许可证通常是需要悬挂的。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
办学许可证通常是需要悬挂的。自 2017 年 9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的《民办教育促进法》明确规定,培训公司(营利性民办学校)必须拿到有培训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和《办学许可证》,这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新法出台后,各地工商、教委、人社、民政都开始大力规范教育培训市场,无证办学是不被允许的。因此,为了合法合规办学,办学许可证一般需要悬挂展示。
关于办学许可证的悬挂,目前并没有全国统一的具体详细规定。但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出台的具体管理办法,对办学许可证的悬挂可能会有一定的要求。例如,有些地区可能会规定办学许可证应悬挂在办学场所的显著位置,以便于相关部门的检查和公众的监督。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悬挂规定应以当地的相关法规细则为主。
在司法实践中,存在学校买卖办学许可证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案例。比如 2014 年,牛某为河南省科林驿站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其与薛某约定,以 8 万元的价格将培训学校转让给薛某。自 2018 年校外培训机构合规化监管落实以来,《办学许可证》已然成为了教育培训行业的“敲门砖”,但“敲门砖”毕竟不是“免死金牌”。有证办学的同时也需要时刻注意办学过程中的合规,否则仍然会面临许可证被注销的风险。比如,宁波市就在相关监管中对不合规的情况进行了处理。这些案例都表明了办学许可证的重要性以及合规使用和展示的必要性。
例如,有些地区可能对悬挂的位置、方式有明确要求,而有些地区可能在这方面的规定相对较宽松。都旨在加强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和监督。以高校异地办学为例,2021 年 7 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要求“从严控制高校异地办学。不鼓励、不支持高校跨省开展异地办学,特别是严控部委所属高校、中西部高校在东部地区跨省开展异地办学,原则上不审批设立跨省异地校区。”这体现了不同地区在特定教育领域的政策差异和调控方向。
如果不悬挂办学许可证,可能会面临一系列的后果。例如:
举办者不符合《民促法》、《民促法实施条例》规定的;
有严重违规行为,或举办者抽逃、挪用注册资金的,经指出后仍不改正的;
连续二年年检不合格的;
连续二年不招生或不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
暂缓换发《办学许可证》:
决策机构的人员构成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或不健全的;
无专职校(园)长,或有专职校(园)长符合任职条件但不能到校(园)履行职责的或专职校(园)长不符合任职条件规定;
办学场地 (校舍)明显不符合《学校(幼儿园)设置规定》的,或场地租赁协议 (合同)不符合规定的;或不在注册地址办学的;
净资产少于注册资金而未及时增资的,或负债办学的;
学校专职人员未达到规定或教师、财务人员不具备法定资格的。
不悬挂办学许可证可能会导致办学机构面临整改、吊销许可证等风险,影响正常的办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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