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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 10:5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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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什么是借用工程资质公司借用工程资质公司,是指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或没有投标资质,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
借用工程资质公司,是指投标人自己不具备或没有投标资质,为了能够投标,借用符合条件的资质证明材料,领取法人代表授权书,借用公章,从而以正规合格身份参与投标的行为。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者与该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个人。
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
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没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不符合建设工程资质标准的企业或者个人,以有资质或者资质等级标准与承包工程相符的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也属于借用工程资质公司的行为。
借用资质(挂靠)是指没有建筑施工资质的企业或个人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没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的行为。
借用工程资质公司存在诸多风险,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民事法律责任风险:借用资质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如给发包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由被借用的出借人承担。
工程质量连带责任风险:工程质量是终身责任制,一旦出现质量问题,如楼房坍塌、桥梁倒塌等重大事件,将会引发建筑工程五方主体的责任追究,也不少见质量问题的刑事追责。根据相关规定,发包人请求出借方与借用方对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等因出借资质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承担建筑合同风险:借用资质证书的建筑企业面临承担建筑合同的风险,虽然建筑合同的风险和所有责任都由附属单位承担,但建筑合同是以附属企业的名义签订的。一旦挂靠单位违约,如工程质量问题、工期延误等,
发包人主张权利风险:发包人一旦知道该工程不是承包人的实际建筑,实际建筑人员无资质或不符合资质,可以立即主张以下权利:
请求法院解决该工程按实际建筑人员资质标准收费的问题。
如果实际建筑人员不合格,发包人可能只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直接费用。
如果合同规定了非法分包和非法分包的责任,用人单位当然可以根据合同要求主张自己的权利。
法律处罚风险:如涉及纠纷上诉至法院,增加协议约定的挂靠费,依法处罚。
为规范借用工程资质公司的行为,可从以下方面进行认定:
住建部《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十条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
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资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的。
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三)至(九)项规定的情形,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的。
审判实践中,可以结合下列情形综合认定是否属于借用资质(挂靠):
关于借用工程资质公司,相关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以下是一些关于借用工程资质公司的案例分析:
最高院四巡案例中,余某、孟某借用资质签分包协议无效,但为实际施工人。付某、谭某、姚某三人合伙经营工程,应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七冶某公司非合同当事人,不担责。
最高院案例表明,当事人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不影响实际施工人主张相应施工价款。
在全国法院的相关司法观点中,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发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系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进行施工的情况下,发包人与借用资质的实际施工人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关系。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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