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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4 09: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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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以网上...
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流程较为复杂,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和程序。对外贸易经营者需要以网上申请的方式申请进口许可证。在此之前,需先通过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免费领取电子认证证书和电子钥匙,使用电子钥匙登录进口许可证发证系统办理申请。
经营者申请进口许可证须提交以下材料:
加盖经营者公章(含进口许可证发证系统中绑定的经营者电子印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许可证申请表》
主管机关签发的进口批准文件(实行网上办理的,无需提交)
进口合同
进口商与收货人不一致的,应当提交《委托代理协议》
商务部规定的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上述材料,网上申请的,通过上传影像化材料等方式提交;书面申请的,申请时提交。经营者提交的进口许可证申请,在发证机构初核前可申请撤回。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明确和规范。
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按前款规定征求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
企业取得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有与拟从事的生产活动相适应的营业执照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应当向企业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作出受理决定。
关于进口智能分装机生产许可证的审批机构,根据相关规定,商务部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沿海开放城市、经济特区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和国务院有关部门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简称为地方、部门机电办)负责有关机电产品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动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工作。
需要继续生产的,应当在生产许可证期满6个月前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延续申请。市场监管总局、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相关办法规定进行处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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