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31 16:52:06
1927
内容摘要: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相关规定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
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需要遵循一系列的规定。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的建设、养护、维修和路政管理都有明确的规范。其中,建设跨越江河的桥梁和隧道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洪、通航标准和其他有关技术规范。承担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并按照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任务。城市道路的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城市道路设计、施工的技术规范,且城市道路施工实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
同时,《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建设的单位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公路建设涵盖公路、桥梁、隧道、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和公路渡口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施工、竣(交)工验收和后评价全过程的活动。
《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明确了道路设施移交的定义,包括道路设施产权的移交,分为道路设施移入和道路设施移出。道路设施移入是指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接收道路设施的过程,相关手续含实物移入、CIM/BIM 等数字资料移入、道路设施资料登记、资产账务登记等。道路设施移出则是指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出道路设施的过程,相关手续含移出实物,变更或注销道路设施登记资料、资产账务移出等。
以下是一些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相关案例:
某某粮油公司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案例:《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以相应处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6 个经典案例解读:该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根据上述规定,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进行合法建设的前提,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面临相应处罚。
对于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可参考以下处理办法:
依据《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对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进行规范和调整。
参考《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其中对城市道路的管理、养护等方面有详细规定。
遵循《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该办法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的道路设施移交,明确了道路设施的定义、移交接养的责任和权利等。同时,《深圳市道路设施移交接养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材料指出,此办法将规范道路移交的流程,保障道路后期养护规范顺畅、降本增效、减少隐患。
在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责任认定方面:
根据行政法原理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出发,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在收到城管执法部门移送的请求认定的材料后一定期限内告之该建筑的所有权人或施工人有关查处的基本情况,所有权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规划部门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所有权证等证据材料,以此来证明正在查处的建筑是合法建筑。所有权人逾期不提供上述证据的,城乡规划部门将根据审批情况依法进行认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案例指出,行政机关在作出工程规划许可决定前,应当查明该行政许可是否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应当依法告知申请人及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 2 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没有规划许可证的道路移交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依据《城乡规划法》,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取得许可证进行建设可能面临相应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早在 2018 年的一起裁判中就提出,《城乡规划法》施行于 2008 年,对于 2008 年以前即建造完成的未办理规划许可的房屋,《城乡规划法》并非无法作为查处、限期拆除的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 2 条规定,当事人以发包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发包人在起诉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规划审批手续的除外。发包人能够办理审批手续而未办理,并以未办理审批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上一篇:没有等级的建筑资质
下一篇:没有资质可以生产设备吗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