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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8 11:4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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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许可证一般是指许可机关颁发的许可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
许可证一般是指许可机关颁发的许可申请人从事某种生产经济活动的书面凭证。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下面就让好顺佳来分享一下龙门吊特种设备制作资质,希望此文能帮助到各位创业者。
一、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要哪些要求
1.生产许可证顾名思义是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
没有工厂,厂房面积太小不能申请生产许可证,厂房需要具有相应的功能布局,并符合国家的相应要求。
设备需要符合产品的工艺流程,能够将产品生产出来即可。有些产品对自动化包装灌装等方面有要求。
具备细则和标准要求的出厂检验设备并检定。
2.生产许可证需要现场审查。
和营业执照不同,营业执照您可以理解为一个手续,可能某些不正规的地区什么都没有就可以办理营业执照,俗称皮包公司。
但是生产许可证必须有自己的工厂和设备,厂房可以是租赁,自购都可以,并且生产许可证和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候的工厂厂房、设备相关,一旦厂房发生变化,设备发生变化,生产许可证必须变更。
3.需要有同产品工艺相符的执行标准。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均可。
4.具有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具备营业执照以及必要的人员。
6.各项工序的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有些产品需要必备的图纸
二、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准备那些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无法在线核验时);
2.申请书中的“申请许可项目表”,经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并且加盖单位公章;
3.原许可证(仅申请增项、改变许可级别或者换证,并且无法在线核验时);
4.公司法人书面授权文件(分公司单独申请的)。
三、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一般流程
1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鉴定评审、审查与发证。
2 申请
3 受理
3.1 予以受理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出具电子(或者书面)形式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受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受理决定书)。受理决定书应当注明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注3)名称和联系方式。发证机关应当在发出受理决定书的同时将相关受理信息通知委托的鉴定评审机构。
注 3∶鉴定评审机构为发证机关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委托其从事鉴定评审工作的技术机构或者社会组织。
3.2 补正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且出具《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申请资料补正告知书》(以下简称补正告知书)。
3.3 不予受理
发证机关收到申请资料后,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不予受理决定书》(以下简称不予受理决定书)∶
(1)申请项目不属于持种设备许可范围的;
(2)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申请资料被发现的;
(3)被依法吊(撤)销许可证,并且自吊(撤)销许可证之日起不满3年的。
3.4 申请信息变更
申请单位的申请已经受理,在鉴定评审之前,生产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制造地址、办公地址、许可子项目,或者充装单位变更单位名称、住所、充装地址、设备品种、充装介质类别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或者由原发证(受理)机关出具变更的受理决定书。
4 鉴定评审
4.1 一般要求
(1)申请单位在首次申请取证、申请增项(增加制造地址除外)或者申请提高许可参数级别时,应当在鉴定评审前,按照本规则附件 B至附件L的要求,准备试设计文件,试制造、试安装(注4)的样机(样品),样机(样品)应当经自检合格,资料齐全;
(2)鉴定评审机构接到发证机关委托后,应当在 10 个工作日内与申请单位商定鉴定评审日期,并且将评审日期、评审程序和要求书面告知申请单位;鉴定评审机构应当在评审日期内派出鉴定评审组实施现场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因故无法按时限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的,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
(3)申请单位应当在鉴定评审前将申请书以及质量保证手册(可以是电子文档)提交给鉴定评审机构。
注 4∶允许在使用现场进行试安装的,安装单位应当在试安装前凭受理决定书向施工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安装告知。接受试安装告知的部门应当将受理决定书收回存档. 凭受理决定书只能进行一次试安装。
4.2 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和要求
(1)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程序,一般包括首次会议、现场巡视、分组审查、情况汇总、交换意见、总结会议等;
(2)现场鉴定评审工作中,发现申请单位的实际资源条件或者产品不能满足已受理许可范围的相应要求的,经申请单位书面申请、卷定评审组确认后,可以按照减少许可子项目或者降低许可级别后的范围进行鉴定评审,并且在鉴定评审报告中说明;现场鉴定评审时,申请单位提出增加许可子项目、提高许可参数级别或者其他情形使发证机关改变的,应当按照本规则3.2条的要求重新申请;
(3)现场鉴定评审工作结束时。鉴定评审组应当将发现的问题向申请单位通报;现场不能完成整改的,双方应当签署《特种设备鉴定评审工作备忘录》(以下简称备忘录),鉴定评审组在名忘录中提出整改要求,整改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4)鉴定评审组应当将鉴定评审情况做出记录。
4.3 鉴定评审结论和报告
鉴定评审结论意见按照以下要求分为"符合条件""整改后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
(1)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符合条件";
(2)整改后全部满足许可条件,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整改后符合条件";
(3)除本款(1)(2)项外,鉴定评审结论意见为"不符合条件"。
鉴定评审机构应当按照委托规定,及时出具并向发证机关提交鉴定评审报告。鉴定评审工作(含整改时间)应当自受理决定书签发之日起1年内完成。
5 审查与发证
发证机关在收到鉴定评审机构上报的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对鉴定评审报告和相关资料进行审查.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颁发相应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发出《特种设备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以下简称不予许可决定书)。
四、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多久下来
承诺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
综合上面这些所说的龙门吊特种设备制作资质,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需要办理许可证的,哪些企业需要办理许可证呢?申请人应当在事先将材料准备齐全。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说明。行政机关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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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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