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部门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的办理部门通常是所在地的建筑主管部门。具体来说,申请二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直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而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的企业,需到各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例如,有些地区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在资质到期前3个月,向当地住建部门提交资质延期申请。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流程
- 提前准备材料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延期申报表(网上录入自动生成)。
- 房地产开发资质正副本原件。
- 企业开发项目证明材料。
- 上一年的审计报告。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
- 提出申请
- 申请二级、一级资质,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
- 受理初审
- 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企业需到各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
- 主管部门审批
- 审批完成
-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结束。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于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40个工作日之前将装订好的申报材料报送市建设局综合科,市建设局综合科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房地产开发资质延续核定条件的企业,于收件后2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建设厅。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所需材料
一般来说,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所需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一式二份,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的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企业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企业经济、技术、财务等负责人的任职文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证件,经劳动部门鉴证盖章的劳动合同花名册和企业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由社保局加盖公章)
- 企业获得开发项目证名文件(土地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
- 申请报告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 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及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近一年内法定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原验资或审计单位盖公章及骑缝章)
- 企业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 法人代表、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
- 确定董事长、董事、监事的董事会决议或证明文件
- 经济、技术、财务、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 企业从业人员花名册
- 从业人员劳动合同(经劳动部门鉴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件(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 企业规章制度
- 建设项目土地使用权证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含电子版)
申请暂定资质延期除应提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 开发企业要求延期报告(说明延期理由,延期后企业将完成的相关工作计划)
- 近一年内法定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 在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原件核验后退还)
- 房地产企业信用档案(含电子版)
当地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地点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的办理地点因地区而异。一般来说,申请二级、一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能直接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申请。而各县(市、区)、台商投资区的企业,需到各注册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但具体的办理地点还需根据当地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来确定。
房地产开发资质延期办理注意事项
- 企业应在资质期限前申请延期,并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 企业应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 企业应主动与房地产管理部门沟通,了解资质延期申请的相关政策和要求。
- 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企业仍未提出延续申请的,其资质证书自动失效。如需继续开展建筑施工活动,企业应从最低等级资质重新申请。
- 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申请资质延续的,资质受理部门应受理其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之日至批准延续之日内,企业不得承接相应资质范围内的工程。
- 企业应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3个月前,按原资质申报途径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净资产和主要人员满足现有资质标准要求的,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