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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1 09:3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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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一、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要求:公司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
经营场所和设施: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且这些场所和设施不能是临时的,须是固定的。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
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劳务派遣管理制度,包括劳动合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纪律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
提交申请:带着上述材料于工作日到公司所在地的省级人社部门(一般是人社局里边的劳动关系科)申请。
材料审核:
许可机关在收到申请材料后,会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 5 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作出决定:
许可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20 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说明不予行政许可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 3 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的书面申请,逾期的,要按照新申请《劳务派遣许可证》重新办理。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监管要求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年度报告: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 3 月 31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如实报告经营情况、被派遣劳动者人数及相关情况、劳动报酬支付情况、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派遣岗位情况、劳务派遣协议情况、设立子公司或分公司情况等事项。
变更管理: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依法办理变更手续,并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或者在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予以注明;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作出不予变更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延续管理: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 3 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行政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经营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办理。许可机关应当根据劳务派遣单位的延续申请,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准予延续行政许可的,应当换发新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信息公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在本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网站上公布劳务派遣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期限、条件和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以及监督电话,并在本行政机关网站和至少一种全地区性报纸上向社会公布获得许可的劳务派遣单位名单及其许可变更、延续、撤销、吊销、注销等情况。
以下是劳务派遣单位经营许可证的吊销情形: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劳务派遣单位未申请延续的,或者延续申请未被批准的。
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终止的。
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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