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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7 09:3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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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资质人员挂靠的定 风险建筑资质人员挂靠是指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一定金额的挂靠费后,以被挂靠企业名义...
建筑资质人员挂靠是指无资质的单位、个人或低资质等级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一定金额的挂靠费后,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施工任务的行为。这种行为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其相对应的法律概念是“借用资质”。
风险方面:
民事责任风险:挂靠合同通常无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被挂靠企业对建设工程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吊销资质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刑事处罚风险:被挂靠方与挂靠方双方均可能面临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第八十一条的规定,被许可人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行政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行政许可的、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建筑资质人员挂靠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建议您办理。
企业在办理资质时,因人员不足,会通过找相关专业人员挂证来完善人员配置情况。这些人员本身从事其他工作,只是将证挂在申请资质企业,等到企业不需要的时候再退出重新挂其他单位。
人员挂靠一般分两种情况,即挂资质、挂项目。挂资质是建筑企业为了补齐人员快速办理建筑资质的方式。挂项目则需配合招投标,参与到建筑工程项目中。
办理资质人员挂靠的核查方面,一方面是资质动态核查,即相关建设部门会不定时审核建筑企业是否存在人员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旦被查出人员挂靠,企业将被取消资质。另一方面是社保查询。现在未实现全国社保联网,多数人员或企业就是抓住这一漏洞,违规操作。因此建筑企业在招聘人员时,一定要查询清楚其社保缴纳问题,看是否存在多地区重复缴纳社保,若是有,即为挂靠人员,避免招聘到这类人员,为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列举了实践中比较常见的挂靠行为,主要有以下五类情形:
比较典型的挂靠行为,即“借用资质”承揽工程,在这里,除了无资质或低资质借用高资质的情形外,还包括高资质借用低资质的情形。
从分包的角度确认挂靠关系,即一般情况下,专业分包的发包方应为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劳务分包的发包方应为总承包方或专业承包方,也即工程的施工方,若发包方与施工方为相互独立的单位,则存在挂靠的嫌疑,至于哪一方借用资质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决定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严肃查处工程建设领域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一致,出租出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为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应坚决避免办理建筑资质人员挂靠的违规行为。以下是一些建议:
加强企业自律,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意识,抵制通过人员挂靠来获取资质的行为。
严格按照资质标准要求,招聘真实的、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人员,确保人员信息真实有效。
在招聘人员时,仔细核查其社保缴纳情况,避免出现一人双保的情况。申请资质企业必须保证人员社保真实有效,且以企业名义缴纳,并且签字承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企业需避免重复社保年检,否则会被认定该人员“持证上岗”,导致资质申报失败。
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对存在人员挂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建筑资质人员挂靠是违法行为,这些案例主要是为了说明其危害和后果:
案例一:原告甲公司与被告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代理协议》,约定由甲公司为乙公司全权办理相关建筑资质事宜,并代理乙公司聘用资质申报所需的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所聘人员不到乙公司上班,并代理乙公司支付资质申报所需招聘人员的挂靠费用,乙公司需支付代理期间所聘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用。协议签订后,甲公司代理乙公司聘用了相关专业人员,聘用人员未与乙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乙公司为聘用人员缴纳了两个月的社会保险并获得了除安全许可证外的部分资质证书。现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纠纷,故诉至大武口区法院。大武口区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应认定为无效。乙公司以不正当形式追求资质证书,甲公司为盈利积极从事违法受托行为,双方对代理协议无效后果均存在过错。
案例二:某项目公司与某造价公司签订一份合同,约定某造价公司通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证书挂靠的方式为某项目公司申报建设工程施工相关资质。因某造价公司未完成受托事务,某项目公司遂提起诉讼。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合同无效,某造价公司应向某项目公司返还费用并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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