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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7 10: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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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前置和后置一般以企业是否成立为划分线。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
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前置和后置一般以企业是否成立为划分线。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说明。行政机关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文书等。那么接下来本文带您一起了解未取消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希望本文能帮到你。
一、办理预售许可证要求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除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已有规定外,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2、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拆迁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办理预售许可证资料有哪些
(1)商品房预售申请书(收纸质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3)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4)国有土地使用证(附土地使用权有无限制转移情况的证明,即国土局复函),土地已设抵押权的,附抵押权人同意销售的证明材料及预售人告知买受人土地已设定抵押权的承诺。(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5)市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总平面图;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经规划部门重新核定或换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6)市建设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属停缓建工程项目复工、续建、再建须凭建设管理部门重新确认或换发的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7)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包括停缓建工程转化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交政府职能部门的批准文件(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8)工程施工合同(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
(9)房地产开发企业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凭证材料(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0)具有房产测绘资格单位出具,且经备案管理的预测报告纸质原件,面积审核单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1)商品房预售方案(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经市场处备案);
(12)前期物业管理企业选聘登记证明(盖物业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章)(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3)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备案登记表(收纸质原件及电子件);
(1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5)白蚁预防合同备案证明(收复印件及电子件);
(16)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告示牌相片(收相片及电子件);
(17)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节能措施和保护要求、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的书面承诺(收原件及电子件)。
三、品牌申请预售许可证流程
1、办理房屋预售许可证,第一步须按规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2、向审批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3、审批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售房单位提交的商品房预售申请,对售房单位提交的文件不齐备的,告知需补充提交的全部文件;对提交文件齐备的,及时予以办理。
4、审批部门审核合格的,自受理商品房预售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预售条件的,作出不同意预售的决定并说明理由。
5、最后,市、县行政主管部门将核发预售许可证的情况定期向社会予以公布
四、普通办理预售许可证需要多少时间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材料收齐之日为受理日期)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未取消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的相关介绍。相信现在伙伴们对预售许可证都知道了。若各位伙伴不懂就可以多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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