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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4: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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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一般是指法律禁止的情况下以特殊方式进行申请颁发的许可证执照的一系列证明,对于行政许可需要满足国家的条件...
行政许可一般是指法律禁止的情况下以特殊方式进行申请颁发的许可证执照的一系列证明,对于行政许可需要满足国家的条件以及活动,经营许可证是法律规定的某些行业必须经过许可由主管部门办理许可经营的证明,如排污许可证等。那么板材加工厂排污许可证?现在编辑就告诉各位。此文供各位伙伴参考:
一、哪些公司需要提供排污许可证
1、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2、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3、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4、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5、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二、申请排污许可证要具备什么条件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3.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4.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5.按照规定设置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7.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等,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第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填写内容如下: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三)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
(五)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第二、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一)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
(二)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三)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四、一般办理排污许可证的流程是什么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5)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以上这些便是对板材加工厂排污许可证,这一问题的细致总结。想必大家对排污许可证都理解了。申请人除以传统方式向行政机关递交申请书以外,还可以利用现代的通讯手段提出申请。倘若各位创业者对排污许可证还有哪里有疑惑不清楚的,请联系好顺佳进行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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