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m/images/guwen1.png)
![顾问](/m/images/guwen2.png)
![顾问](/m/images/guwen3.png)
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06 10:46:01
3917
内容摘要:药店卖药没资质的相关规定药品的经营,包括批发和零售,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批发活动无需取得经营资质...
药品的经营,包括批发和零售,根据《药品管理法》的规定,除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药品批发活动无需取得经营资质外,药品的经营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除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无需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外,其他类药品的批发和零售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范围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生物制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从事药品零售的,应先核定经营类别,确定申办人经营处方药或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的资格,并在经营范围中予以明确,再核定如上具体经营范围。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放射性药品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的核定按照国家特殊药品管理和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图:拟在国内从事药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在取得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后,涉及到三类主体(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持有人)和两类情形:情形一,持有人欲经营的,在取得《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后,自行销售的持有人从事批发活动无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则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而持有人委托销售的需委托符合条件的药品经营企业;情形二,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经营企业销售药品的,均需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药品销售活动。
对于药店卖药没资质的行为,处罚力度会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药品零售企业在执业药师或者其他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不在岗时销售处方药或者甲类非处方药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罚款。对于存在多次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处罚方式也有所不同。第一种观点认为,对相关药店销售药品不开具销售凭证并记录且逾期拒不改正的行为,依据《药品流通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给予顶格罚款500元;对其未按规定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对于无证经营药品的行为,处罚更为严厉。例如,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通过美团平台销售药品的江西省甄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处以罚款20万元等行政处罚。
如果您发现药店存在卖药没资质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进行举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举报网站进行网上举报。
拨打12315电话,以违规销售处方药等理由举报药店。
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事项受理服务和投诉举报中心反映,该中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政事项的受理服务和审批结果相关文书的制作、送达工作,同时受理和转办相关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负责相关信息的汇总、分析、报送工作,以及重大投诉举报办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办,监督办理结果反馈等。
监督药店的售药资质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和措施:
互联网药品零售的主体要求:《药品管理法》中明文表示的网络药品销售主体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自行销售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特别指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从事零售活动的,应当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企业应当取得零售连锁类《药品经营许可证》。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开展互联网零售业务的主体必须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并配备执业药师。
互联网药品零售之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第三方中介平台负责对申请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药品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三方中介平台,《药品管理法》对其要求可为:向省级主管部门备案+承担药品网络交易监督责任。此处的第三方平台自己不下场卖药,如果平台一旦有药品销售行为,需要满足前述药品经营者要求。
互联网药品零售之通用资质:在互联网上展开药品零售服务,除了要满足上述主体资质要求外,还需取得以下通用资质。一是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根据《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通过互联网向个人提供药品(含医疗器械)信息的服务活动,需要向省级药监部门申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该证主要适用于第三方平台运营商或者自建平台开展互联网药品零售业务。对于入驻已取得资质的第三方平台的经营者,原则上其本身无需在申领此证。二是ICP证或ICP备案,ICP备案:对于自建网站仅销售自营商品,完成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手续。ICP证:如经营者为第三方中介平台或者出售第三方药品,因涉及从事在线处理交易或有偿提供信息展示的经营行为,需申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三是运输配送要求,自行配送+第三方物流配送药品对于运输和配送的要求格外严格,需要满足《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即需要药品网络销售主体自行配送。《药品管理法》允许了网络销售的药品由第三方物流配送。值得注意的是,委托方应当对受托方的质量保证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进行评估,与其签订委托协议,约定药品质量责任、操作规程等内容,并对受托方进行监督。
国家药监局公布了多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以警示相关企业和个人。例如:
京东商城入驻商家违规销售处方药案:2023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富川千年健大药房进行调查,发现其通过京东商城销售处方药时处方不真实,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万元的行政处罚。
饿百网入驻商家违规销售处方药案:2023年3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安 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饿百网销售肾石通颗粒等药品时,药师未在处方上复审签字,存在处方重复使用的风险,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 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草铺网上中药店网站”入驻商家销售医疗用毒性药品案:2023年1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漳州老瑞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城佳园分店进行调查,发现其通过“本草铺网上中药店网站”销售禁止网络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雄黄”108g、罚没款 万元等行政处罚。
药房网入驻商家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2023年6月,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庆市璧山区桐君阁皓轩药房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药房通过微信从个人李某某处购进阿利沙坦酯片等药品,再通过药房网销售,且该药房购进药品时未查验对方资质、未索取药品票据及随货同行单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4万元等行政处罚。本案中关于李某某涉嫌的违法行为,已另案处理。
美团平台入驻商家无证经营药品案:2023年6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江西省甄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美团平台开设“甄康医疗器械专营店”,销售贝复舒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等药品,对当事人处以罚款20万元等行政处罚。
还有如布尔津县迎春来保健品经营店无证经营药品案,该店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销售多种药品,被处以没收未经许可经营药品、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世纪门诊部因违法购进药品被罚款 万元。龙岩市长汀县妇幼保健院因无证配制医疗机构制剂被罚款30万元。高碑店市旭春大药房未建立真实完整购销记录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贵港市慈航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药品经营许可被撤销许可并罚款5万元。
上一篇:药品营业许可证经营范围
下一篇:药店备案资质整理流程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