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16位顾问在线
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05 10:55:44
1932
内容摘要:高新园区办理三级资质收费标准一、建筑业企业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办理费用:不收费办理条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标准的企业。-...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符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标准的企业。
- 企业拥有相应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
办理材料:(需用密匙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下载)一式两份,加盖公司红章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信息登记:申请人需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上注册个人信息,确认阅读协议,开通网上办事大厅个人账户。
2. 申请:申请人根据办事需求,需用密匙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找到相应事项提出申请,并上传电子化材料提交确认;需同时提供纸质材料的,根据提示到窗口提交或邮寄纸质材料。
3. 受理:部门收到网上申请后对电子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即日内在网上出具电子《材料接收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即日内在网上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需要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才正式受理的,部门收到纸质材料并与网上材料核对无误后,出具《材料接收凭证》。
4. 审查:部门受理后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审查决定,予以通过的,签发通过决定,制作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 取证: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在网上个人中心查阅办理情况,到窗口领取或邮寄办理结果。
-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选择自行到中心领取办理结果或选择市内免费、市外自费快递方式领取结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X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4(工作日)
办理机构: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
法律依据:
-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
-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2004年)
-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条件:
- 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 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 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 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 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 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 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办理材料:盖公章复印件等。
办理流程:
- 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肇庆高新区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 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预受理,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自行或邮寄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当场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予以正式受理,自行递交材料的申请人,需选择自行到中心领取办理结果或选择市内免费、市外自费快递方式领取结果。
3.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领取办理结果。
- 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1个工作日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选择自行到中心领取办理结果或选择市内免费、市外自费快递方式领取结果;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 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出具《相关批准文件》;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2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 领取结果。申请人向行政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领取。
办理地点:肇庆高新区政德大街91号行政服务中心
办理时限:10(工作日)
办理机构: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
法律依据: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第五条
-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00年)第四条
上一篇:高新区播音主持办学资质
下一篇:高明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