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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2 10: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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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建筑资质改革的政策动态建筑资质改革的政策动态不断更新。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政策动态:住建部发布消息,并将10类总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
建筑资质改革的政策动态不断更新。以下是一些重要的政策动态:
住建部发布消息,并将10类总包特级资质(房屋建筑、公路、铁路、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电力、矿山、冶炼、石油化工、市政公用)调整为施工综合资质,施工综合资质不分等级,取得施工综合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各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管理业务。
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提高审批效率、统一审批权限、加大动态核查力度、加强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考核、加强信用管理等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企业通过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此规定,企业应在1年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按相关规定申请重新核定。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相关企业资质证书信息应及时报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提出增强建筑业企业竞争力,支持建筑业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如《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等文件。
住建部正式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修改意见稿,拟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工程 。
建筑资质改革具有多方面的影响和意义:
自2014年7月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以来,资质改革不断有重磅文件出台,建筑行业资质申请、审批呈现简化淡化的趋势,有些领域甚至有取消的迹象,减轻企业负担,释放改革红利已成大势所趋。
中小民营企业在建筑行业中占比较大,但大多长期徘徊在低端建筑市场。市场上一度形成了“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局面,在招投标总承包工程时,仅凭资质就可以刷掉一大批中小企业。而建筑资质改革后,中小建筑企业维护资质成本将降低,资质提升门槛进一步降低,激发市场活力。
随着住建部“四库一平台”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业绩核查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四库一平台”的效力将进一步显现。随着工程项目库和人员库的联网,企业工程项目信息透明公开,监管部门可以精准核查到企业是否达到资质标准的要求,并实时了解项目投标时承诺的现场管理人员、注册人员是否在现场,倒逼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资质改革是中国政府“放管服”改革的一部分,旨在优化建筑市场、降低企业及从业者成本、规范市场秩序、提高行业竞争力。
建筑资质改革的具体措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大幅压减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改革后,现有的593项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将压减至245项,其中勘察资质由26项压减为7项,设计资质由395项压减为156项,施工资质由138项压减为61项,监理资质由34项压减为21项,压减幅度为59%。
放宽准入限制,激发企业活力。在压减资质数量的同时,进一步精简企业资质审批条件,特别是要精简资质标准,重点考虑放宽资金、人员、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要求,大幅放宽准入限制。
下放审批权限,方便企业办事。开展企业资质审批权下放试点,除最高等级综合资质和需跨部门审批的资质外,将其他等级资质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时,加强对试点地区的监督指导,对存在违规审批的,将严肃处理并收回审批权。
优化审批服务,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行资质审批告知承诺制,大幅削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全面实行全程网上申报和审批,大幅提升企业资质审批的规范化和便利化水平。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加大审批后动态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个人职业资格管理,建立个人执业责任保险制度。
完善招投标制度,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继续完善招投标制度,优化调整招标条件设置,引导建设单位更多从企业实力、技术力量、管理经验等方面选择企业,推行工程担保和保险制度。
不同地区的建筑资质改革存在一定的差异:
从最一开始的谣言倍出,到大家都觉得实施下来遥遥无期,然后是国家的常务会议确定、新闻联播播出,浦东新区试点,到现在资质改革正式敲定,只能说是有人欢喜有人忧。
例如,资质等级调整后,将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原一级资质调整为甲级资质,其他等级资质合并为乙级资质,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建筑资质改革后的行业呈现出以下趋势:
建筑业“强者愈强,弱者愈弱”的两极分化现象明显。中小型建筑企业生存环境日趋恶化。
2022年国家加大资质管理改革力度,审批权限下放,准入机制放宽,然而审批更加严格,建筑企业对资质服务的需求上升。
资质服务行业传统营销过度依赖人脉关系获客,精准度低,难以形成差异化竞争,提升效率是制胜关键点。
资质服务业务转化周期长,客户流失率高。“留”量运营助力企业客户留存,提升转化,找到增量。
资质服务业务内卷,市场进一步透明化,采取价格战,打信息差等方法将失效。数字化、智能化销售成为突围关键。
补充信息
资质改革发展历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推进建筑业发展和改革的若干意见》,首次提出坚持淡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改革方向;11月6日起,停止受理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等4个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首次申请、增项申请和升级申请,专业承包资质由60个压缩至36个。
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简化特级资质标准要求,放开承包合同金额限制。
住建部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取消(除各类别最低等级外)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二级及以下资质认定。2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着重强调优化资质资格管理。4月13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不再受理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核准的相关申请,园林资质正式取消。9月29日,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认定。10月18日,取消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11月7日,住建部印发《关于培育新时期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取消建筑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修正案草案》,正式取消工程建设招标代理资质,12月28日开始实施。
2018年10月,住建部下发《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企业资质申报不再提供人员社保、注册证书,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相关数据自行核查比对。11月,住建部发布《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的通知》,11月5日起,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12月,住建部发布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资质申报告别纸质文件,仅提供资金、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业绩等电子材料。
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首次明确要求,大力清理简并种类过多、划分过细的资质资格许可事项。大幅减压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测绘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减压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要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
资质改革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中小施工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向做专做精的方向迈进。单独总承包工程难度可能有所增加,可以通过改制重组向高等级资质靠近,但要想一步进入工程总承包,还需一定的努力,可以从组织架构上做好施工分包的准备。
有一定条件积累的企业可以尽快完善工程总承包资质。相当一部分企业虽有设计院,但主要依靠全资收购甲级设计院和靠“挖人”自己成立设计院等,对于独立承接工程总承包项目是没有底气的。因此,需要尽快培养设计能力,充实设计人员,在实践中沉淀和成长。
可以拓宽走出去途径,以联合体形式组建大集团参与国际竞争,顺应“一带一路”的发展,同时给近乎被大型建筑央企垄断的建设市场也带来改革的新风。
改革方案的出台背景:
即建设工程企业按照其拥有的资产、人员、装备和业绩等资质条件,划分为不同的资质等级,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许可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对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建筑市场有序发展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建筑产业的持续发展和市场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传统的资质管理制度也显现出一定的弊端,甚至在某些方面限制了企业和市场的发展。
在建筑业转型升级、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改革迫在眉睫。早在2017年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即提出要优化资质资格管理,进一步简化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设置,减少不必要的资质认定。2019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国办发〔2019〕39号)进一步提出,要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力争2020年底前将工程建设等领域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三分之一以上,凡是能由市场机制调节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事项需精简资质类别、归并等级设置。住建部办公厅发布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框架(征求意见稿)》,其中包含了改革后的资质标准框架、资质改革措施表以及对资质改革有关情况的说明,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资质均进行了大幅压减,引起了建筑市场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方案》,并于11月24日举行了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11月30日由住建部正式印发《方案》。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方案》的主要内容并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区别在于将部分设计专业资质和承包专业资质的类别或等级进行了保留,同时征求意见稿提到的资质证书换发对应关系、资质过渡期安排等一些具体细节并未体现在《方案》之中,仍留待后续发布实施细则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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