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劳务资质升级的相关内容
一、升级条件
- 人员达标 建筑资质升级有人员标准,数量需要满足要求,对于人员职称也有要求,而企业往往会犯的错误就是人员有重复注册,
- 业绩达标 如果企业业绩达不到标准要求,还要犯一些小错误,比如图纸不全或者施工图与所提供业绩不符,是会影响到资质升级的成功率。
- 注册资金达标 如果注册资金的等级要求不一样,大家就千万不要在临近申报资质前一个月或两个月去增加注册资金,至少要提前半年的时间
- 场地、设备达标 关于这个问题,应该是很好解决的,而常犯的错误是租赁发票的归档问题,企业一定要特别注意。
二、具体的人员和资产要求
施工劳务资质升二级
- 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
- 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 - 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 - 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万 - 1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18 - 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 - 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施工劳务资质升一级
- 企业资产:
- 企业资产:
- 企业主要人员:
- 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
- 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机械员、造价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
- 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
- 企业工程业绩: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 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 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 - 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 - 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 - 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三、升级流程
建筑企业资质升二级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建筑企业资质升一级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建筑企业资质升级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 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及相应的电子文档。
- 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 企业章程复印件。
- 企业资产证明文件复印件。
- 企业主要人员证明文件复印件。
- 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装备的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 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有关材料复印件。
-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资质升级的意义
- 扩大工程承包范围 一家建筑企业的发展,就是需要去不断的承接工程,然后从中获得收益。资质升级后的企业,工程承包范围扩大,企业能够承包的工程更多。通过资质升级,可以帮助企业参与更多的工程承包,从而在工程承包中收获更多的业绩。
- 增强企业的竞争力 建筑资质一般分为数个等级,企业要从最低等级开始申请。企业要办理资质升级,就需要满足所申请资质的条件,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就需要不断积累实力。通过了资质升级的企业,实力得到提升,在建筑工程的承包中更有竞争力。
- 提升企业的信誉度 在平时就不能有任何的不良行为。很多企业不能通过资质升级,就是经营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问题。那些资质升级成功的企业,一定具有着工程承包建设的信誉。众所周知,信誉代表着别人对于企业的认可,也是一家企业发展壮大的保障。
五、注意事项
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
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
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违反国家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的;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劳务人员工资的;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公众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
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