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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1 10:4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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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
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已通过竣工验收。
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对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申请,还需满足:
已交付全部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 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多层建筑已完成主体结构三分之一以上。
高层建筑已完成地面以下的主体工程。
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市、县 (市) 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品房预售登记时,除应当提交法律、法规已有规定的文件外,还应当提交标准地名批准文件、户安置情况说明和市、县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的证明文件。
办理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通常遵循以下流程:
提交材料: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商品房销售申请报告。
填写《商品房销售登记表》。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
《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配核定用地图。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的总平面图、首层及标准层平面图。
供热配套证明。
燃气证明。
市物价局的商品房销售价格批复。
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
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书、证明书原件。
发改委立项批准文件、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土地出让合同。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商品房预售方案等。
审核: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项目现场查勘:对项目现场进行实地查勘。
审批发证:审核通过后,颁发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
关于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的有效期,情况如下:
市住建委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再注明许可有效期。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生效,到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自动终止。原已核发并登记有效期限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有效期到期后,延长至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日止。
取得销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需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与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 88 号)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范了商品房销售行为,保障了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其中明确了商品房销售包括商品房现售和商品房预售,并对两者进行了定义。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条件和申请预售许可应提交的证件及资料等。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房地产经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以及相关房地产价格和信息。
房屋代理销售许可证可能被吊销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承销机构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承销机构从事销售的人员未经过专业培训。
承销机构在销售现场之外从事与代销有关的业务,未在活动现场出示相关资格证明和批准文件,发布广告不符合有关规定。
承销机构在开发企业支付的佣金外,收取任何名义的价外费用。
承销机构存在虚假宣传、价格欺诈、捂盘惜售等行为。
承销机构协助、诱导、强制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规避限购政策。
承销机构未加强对购房人个人信息的管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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