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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16: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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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注销的基本要求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且以上行为...
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且以上行为作出后30个工作日以内的,可以申请注销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
在办理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注销时,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填写完整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一式两份,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提供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原件,作为注销的凭证。
提交法人代表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委托代理人办理,还需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提供申请人无因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等情形的证明材料。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要求需咨询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的注销办理部门通常为海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申请人登录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端或省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网上申请),填写《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书》并附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人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将予以受理。
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或者在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经过审核,如符合注销条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如不符合条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申请人到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食品药品监管局窗口领取《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注销决定书。
在办理海珠区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注销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即食品经营者终止食品经营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被撤回、撤销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被吊销的行为作出后30个工作日以内申请注销,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准备的申请材料要确保齐全、真实、有效,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以免影响注销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关注审批进度,如有需要,及时按照要求补充或更正材料。
若未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可能会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还可能会给予警告,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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