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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 09:3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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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东莞城市施工资质规定最新消息自 2020 年以来,东莞城市施工资质规定有了一系列新的变化。2020 年 8 月 17 日起,全市范...
自 2020 年以来,东莞城市施工资质规定有了一系列新的变化。
2020 年 8 月 17 日起,全市范围内属于住建部门监管范围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城市轨道、综合管廊、污水处理等工程)全面实行施工许可电子证照。
2022 年起,对在莞注册的建筑企业,首次获得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首次获得水利或公路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对新落户企业,具有施工综合资质(特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0 万元;具有水利或公路施工总承包甲级资质(总承包一级资质)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500 万元。鼓励获奖企业长期在莞发展。
对于《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的工作指引》的修订,强调了招标人应在工程建设范围、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功能需求等内容明确,前期工作做细做实的情况下发包。
适用范围方面,修订后招标人可自行考虑是否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但需建设单位前期工作达到深度、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团队完整,建设内容明确、技术方案成熟,做到工期、投资、质量、安全可控及风险分担考虑成熟情况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发包条件方面,修订后要求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企业投资项目,应当在核准或者备案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概算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风险分担方面,删除原设计变更条款,按《管理办法》将相关变更责任划分内容纳入风险分担条款,明确了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以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中约定总承包风险的合理分担内容。
资格要求方面,修订后工程总承包投标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
2022 年 7 月 19 日,
资质换证和重新核定的范围、要求:企业如拥有 2021 年 7 月 1 日(不含)之前到期的三级、四级(含暂定级)资质,按照新资质标准重新申请二级资质。企业如拥有 2021 年 7 月 1 日到 2022 年 7 月 5 日(含)期间到期的三级、四级(含暂定级)资质,可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也可以重新核定二级资质证书。换发二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统一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企业如拥有 2022 年 7 月 5 日之后到期的三级、四级(含暂定级)资质,可申请换发二级资质证书,也可以重新核定二级资质,换发二级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与原资质证书一致。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795 号)核发二级资质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照新资质标准重新申请二级资质。凡重新核定二级资质的,新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实施主体:企业的资质重新核定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实施,资质换证工作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实施。
工作要求:需换发资质证书的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旧版)”,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换证”步骤办理。需重新核定资质的企业,通过登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按照“业务事项申报—行政审批事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重新核定”步骤办理。需重新核定或换发资质证书的企业,应于 2022 年 10 月 31 日前完成。企业换证后,可在资质有效期内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432 号)相关规定办理资质延续。
对比 2015 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近年来东莞在施工资质方面的规定有了诸多变化。例如,在资质等级划分、申请条件、审批流程等方面都有所调整。
资质等级方面,过去的规定可能相对较为固定,而现在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导向,对某些资质等级的要求和标准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申请条件方面,可能对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其他指标等的要求有了新的规定。
审批流程方面,也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简化或优化,以提高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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