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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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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一、申请条件概述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因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机构需要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
一、申请条件概述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申请条件因级别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机构需要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具有评标专家库等。
二、甲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条件
取得乙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3 年。
近 3 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 16 亿元人民币以上(以中标通知书为依据)。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20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10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5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10 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验,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200 万元。
三、乙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条件
取得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满 1 年。
近 3 年内累计工程招标代理中标金额在 8 亿元人民币以上。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6 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
四、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申请条件
新设立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只要具备以下条件,就可以申请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资格:
是依法设立的中介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开展工程招标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
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具有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 12 人,其中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 3 人),从事工程招标代理业务 3 年以上的人员不少于 6 人。
技术经济负责人为本机构专职人员,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的经历,具有高级技术经济职称和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注册资本金不少于 100 万元。
一、办理流程概述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办理流程较为复杂,需要经过多个环节。
二、甲级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流程
申请机构向机构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0 日内初审完毕,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 40 日内完成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示时间为 10 日。
三、乙级、暂定级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流程
乙级、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的具体实施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法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将认定的乙级、暂定级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名单在认定后 15 日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一、有效期概述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分为甲级、乙级和暂定级,不同级别有效期不同。
二、具体有效期
甲级、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 5 年。
暂定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证书的有效期为 3 年。
一、作用概述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对于招标代理机构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规范招标代理行为,保障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和合法。
二、具体作用
具备相应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能够依法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凭借资质证书,在其资格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招标代理工作,为招标人提供专业的服务,包括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等。
资质证书也是招标代理机构信用和能力的一种体现,能够增加招标人对其的信任度,提高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一、吊销情况概述
招标代理资质证书可能会在特定情况下被吊销。
二、具体吊销情形
编制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专门为某个特定投标人设置明显倾向性条款。
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协助投标人撤换或修改投标文件(包括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相关数据)。
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组织或协助投标人违规投标。
发现有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人参加招标答疑会、缴纳或退还投标保证金、开标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的。
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办理投标事项(报名、购买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等)的相关人员不能提供其是投标企业正式在职人员的有效证明(如:授权委托书)而不制止的。
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包括电子资料)相互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通过资格审查或继续参加评标的。
招标代理机构在同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既为招标人提供招标代理服务又为参加该项目投标人提供投标咨询的。
与投标人之间另行约定给予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费用补偿的。
在评标时,对评标委员会进行倾向性引导或干扰正常评标秩序的。
指使、暗示或强迫要求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的。
在招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代理机构存在以上行为,情节严重的,住建部门会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依法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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