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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09:5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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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出版物许可证北京年审流程2024 年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工作分为线上填报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线上填报与审核:4 月 1 日...
2024 年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工作分为线上填报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
线上填报与审核:4 月 1 日至 4 月 26 日。发行单位登录“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在线上填报并提交《2024 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市区两级出版主管部门分别实施初审。(注:登入账号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号全称,初始密码为 123qwe#xyZ 或 123456#xyZ,推荐使用 IE8.、IE11、Edge、Chrome 浏览器。)
现场审核:5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通过线上初审的发行单位,可携带纸质版材料现场审核。零售单位送至所在区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发单位送至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三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一号,六里桥西南角)。需报送的纸质版材料为:
《2024 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4 月 22 日后可在“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自查表及承诺书》(在“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打印填写,加盖公章)。
发行单位自查报告(须按本通知第二部分“核验内容”要求撰写,并包括经营守法、职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加盖公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加盖公章)
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2024 年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登记表》:4 月 22 日后可在“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打印,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自查表及承诺书》:在“出版物发行管理系统”打印填写,加盖公章。
发行单位自查报告:须按通知中“核验内容”要求撰写,并包括经营守法、职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内容,加盖公章。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网上书店相关材料:对于网上书店,并加盖公章
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的年审时间安排如下:
网上填报时间:4 月 1 日至 4 月 26 日。
现场审核时间:5 月 1 日至 5 月 30 日。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年份的具体时间可能会有所调整,应关注相关部门的最新通知
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的注意事项包括:
线上填报内容与现场提交材料需一致且符合要求,方可在《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度核验章。
发行单位如有变更经营项目的需求,请在本次年度核验结束后再提出申请。
发行单位持续一年未开展出版物发行业务、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核验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按要求向原发证机关备案的,由原发证机关撤销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发行单位要认真了解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标准要求,对照通知要求认真自查,如实填报统计数据,做到不虚报、不漏报,确保及时完整准确完成年度核验工作。
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对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动员部署,加强监督指导,对核验材料严格把关,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按要求报送材料。
统筹发展和安全。发行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据实填写《安全生产自查表及承诺书》,将安全生产融入日常。各区要以年度核验为契机,强化安全防控,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
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未通过的可能原因包括:
发行单位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年年度核验工作结束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被处罚记录,且未查找原因并实施整改。
发行单位不再具备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基本条件。
发行单位未如实填报 2023 年经营状况。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发行单位未履行备案手续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没有“网上销售”,
承担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任务的发行单位经营状况、储运能力、发行网点等不符合要求
与北京地区出版物许可证年审相关的政策法规包括: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对出版物发行活动及其监督管理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国家对出版物批发、零售依法实行许可制度。
《新闻出版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了新闻出版许可证的管理要求和程序。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开展 2024 年出版物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的通知》:为北京地区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指导和要求
张总监 13826528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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