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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09: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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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新疆餐饮营业许可证相关规定新疆有餐饮营业许可证相关的规定。为规范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新疆有餐饮营业许可证相关的规定。为规范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登记(备案)管理,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办法。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食品摊贩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备案卡。
新疆餐饮营业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准备相关材料,包括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向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登记申请,并送达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予受理的,应向申请人送达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对于需要现场核查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受理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营者选择通过现场核查方式办理食品经营登记证的,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由不少于2名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现场核查表,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上签名或者盖章。鼓励有条件的部门探索通过技术手段开展远程核查,提高审批效率。初次现场核查不合格且无条件整改的,核查人员应直接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经核查,通过现场整改能够符合条件的,应当允许现场整改;需要通过一定时限整改的,应当明确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整改时限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整改时限超过20个工作日的,核查人员应直接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并在现场核查表上注明原因。
除可以当场作出登记决定的外,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包括核查时间)作出是否登记决定,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食品经营登记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理由。经营者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食品经营登记证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在新疆,以下餐饮类型需要营业许可证:
小餐饮店: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经营条件简单,从事餐饮服务的经营者。
小食杂店:指有固定经营场所,经营场所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经营规模小、从业人员少,主要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小商店、便利店等经营者。
食品摊贩:是指无固定店铺,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者现场制售食品的经营者。
新疆餐饮营业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包括:
申请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应当按照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分类提出。
申请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可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方式办理食品经营登记证。
申请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设施设备清单(小餐饮店提供)、告知承诺书(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提供)、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提供),并对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在新疆,《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新版《食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延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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