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卫生许可证办理地点
餐饮卫生许可证的办理需要前往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提交申请,这个窗口专门负责餐饮服务许可业务的受理和审查工作,提供一站式的服务,方便申请人进行办理。
餐馆卫生许可证办理部门
按照相关规定,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这4类公共场所的食品安全许可内容整合进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许可和统一监管。不过在之前,餐饮卫生许可证是由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办理的。并且不同规模或类型的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许可工作可能会由不同层级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例如在北京市,使用面积较大的餐饮服务单位、国家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由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承担的以及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地区和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工作由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
办理餐馆卫生许可证的流程
申请准备阶段
申请人需要先了解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要求。一般来说,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除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外)都需要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也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
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如经营者的身份证明、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等材料,还需要提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自查报告等材料。这些材料是为了证明餐馆具备从事餐饮服务的基本条件,例如健康证明可以确保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符合从事餐饮行业的要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能够表明餐馆在食品加工、储存、服务等环节有相应的卫生管理规范。
申请表填写与递交
- 申请人需要填写相应的申请表,到当地的受理窗口递交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在填写申请表时,要如实填写餐馆的相关信息,包括名称、地址、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如果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将被允许当场更正;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将会收到一份《补正材料通知书》,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后,申请将被受理,并出具《餐饮服务许可受理决定书》。
审查阶段
- 按照《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组织现场审查验收。审查人员会对餐馆的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卫生状况、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例如检查餐馆的厨房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足够的通风、排水设施,食品储存是否符合要求,餐具消毒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在审查过程中,如果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地方,餐馆需要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才能继续办理流程。
审批与许可证下发
- 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办理人员在收到申请后,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在受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一旦作出准予决定,将在十个工作日内发放食品卫生许可证。如果审批未通过,申请人需要根据审批意见进行整改,重新提交申请。
办理餐馆卫生许可证所需材料
基本身份与资格证明材料
- 食品卫生许可证申请书是必须的,这是启动办理流程的基础文件。同时还需要法定代表人、业主或负责人资格证明,用于确认餐馆经营主体的合法性和责任人身份。
经营场所相关材料
- 生产经营场地平面图是重要的材料之一,通过平面图可以直观地了解餐馆的布局结构,包括厨房、餐厅、储物间等各个功能区域的分布,有助于审查部门评估餐馆的空间利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店面的地理位置图也可能需要提供,这有助于监管部门对餐馆的地理位置进行定位和管理。如果是租赁的经营场所,还需要提供租赁合同;若是自有产权,则需要提供产权证明,这些材料可以证明餐馆经营场所的合法性和稳定性。
人员健康与管理材料
- 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为了确保从事餐饮服务的人员身体健康,没有传染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疾病。通常可能还需要提供员工的培训证原件及复印件,表明员工接受过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培训,具备相应的知识和技能。另外,可能还需要店面食品安全负责人任命书,明确餐馆内部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人。
卫生管理与食品安全材料
- 需要提供食品卫生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涵盖食品采购、加工、储存、销售等各个环节的卫生管理要求,例如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标准、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卫生操作规范、餐具的清洗消毒制度等。食品安全自查报告也是可能需要的材料,包括定期对食品卫生状况的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措施等。
餐馆卫生许可证办理的相关规定
适用范围规定
-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但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这明确了哪些经营主体需要办理餐饮卫生许可证,避免了管理范围的模糊性,使得监管资源能够更精准地投入到需要管理的餐饮服务提供者身上。
食品安全责任规定
-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并依法承担餐饮服务的食品安全责任。这意味着餐馆在获得许可证后,必须遵守相关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所提供食品的安全。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餐馆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一规定有助于强化餐馆的食品安全意识,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许可整合后的规定
-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场所涉及食品安全的卫生条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的规定执行。并且在餐饮服务食品经营者(含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的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增加了一些内容,如保持就餐场所的空气流通;具有定期清洗消毒空调及通风设施的制度;卫生间具有独立排风系统;具有定期清洁卫生间的制度等。这些规定在整合许可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餐馆在卫生方面的要求,将公共场所卫生与食品安全相关的要求进行了有机结合,提高了餐饮服务场所的整体卫生标准。
本地餐馆卫生许可证办理机构
不同地区的餐馆卫生许可证办理机构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是由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办理。在一些地区可能是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的“食药监窗口”。同时,根据餐馆的规模、类型等因素,可能会有不同的层级划分,如在某些大城市,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可能负责大型餐饮服务单位或特殊餐饮服务单位的许可工作,而区、县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其他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工作。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也可能参与到相关的管理和审批工作当中,例如在审核发放卫生许可证方面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