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18 10:07:04
903
内容摘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申请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一般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申请
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企业应同时提供相关资料,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例行(型式)试验报告、环保、卫生证明等。
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
受理
企业实地核查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指派2至4名核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核查人员经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考核合格,取得核查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核查工作。
核查人员依照相关条件和列入目录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具体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人员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不得刁难企业,不得索取、收受企业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不当利益。
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对企业实地核查的结果书面告知企业。核查不合格的,应当说明理由。
产品抽样与检验
企业经实地核查合格的,应当及时进行产品检验。需要送样检验的,核查人员应当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在7日内将该样品送达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机构。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检验机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检验,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应当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经检验人员签字后,由检验机构负责人签署。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对检验报告负责。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进行产品检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和方便企业的原则,为企业提供可靠、便捷的检验服务,不得拖延,不得刁难企业。
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不得从事与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相关的生产、销售活动,不得以其名义推荐或者监制、监销其检验的列入目录产品。
审定和发证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对企业进行审查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在完成审查后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
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颁发生产许可证。
办理生产许可证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
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环保、卫生证明等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部门主要包括:
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监督检查工作
关于生产许可证的办理费用,因产品类型、申请流程、地区差异等因素而异。一般来说,包括申请费、审查费、检验费等,但具体数额需根据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
在办理生产许可证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申请材料要真实、完整、准确,符合相关实施细则的要求
企业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工作
注意办理流程中的时间节点,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申请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等
对于换证及变更企业,要注意填写原生产许可证编号
食品品种明细要标注申请产品的具体名称,格式要符合相关要求,如《执行标准名称》:执行该标准的产品名称
上一篇:生产许可证延续审核
下一篇:生产许可证找谁去办理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