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建筑业资质等级
- 一级资质
-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 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 - 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 - 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 - 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 - 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 承包工程范围:可承担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 二级资质
-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
- 企业工程业绩:
- 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 - 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
- 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 - 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
- 建筑面积 6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2 项。
- 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18 - 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 - 24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
- 承包工程范围: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15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 三级资质
-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
- 企业主要人员: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 承包工程范围: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德州建筑业资质有效期自动延续
符合条件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自动延续:
- (含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委托办理事项),证书有效期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 企业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 号)申请办理企业合并、跨省变更事项取得有效期 1 年资质证书的,不适用前述规定。
德州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的资质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实施。
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应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企业也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由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
德州建筑业资质办理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近三年全省建筑行业统计报表
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事务所出具)
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 2、4、5、9 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德州建筑业资质申报流程
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首次申请和增项,申报流程为:登录,山东政务服务网(德州站),点击办事服务模板,(首次申请)或(增项)等办理项,可点击查看办事指南,也可直接进入办理,按要求提交相关附件材料。
申报材料中人员、业绩等要求,请按附件 1 内容提前进行梳理准备。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新的资质标准发布实施后,按新标准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