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笋干销售与生产许可证的关系
笋干属于食品范畴,如果是从事笋干的生产活动,通常是需要生产许可证的。根据《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4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笋干是由鲜竹笋经过选料、清理、晾晒或烘烤、整理(切制或不切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制品,属于食品生产的范畴,所以生产笋干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取得生产许可证。
二、笋干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
(一)笋干的生产标准
笋干生产有相应的标准要求,例如Q/LBPS 0001 S - 2020笋干标准规定了笋干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保质期等内容,适用于以鲜竹笋为原料,经选料、清理、晾晒或烘烤、整理(切制或不切制)、包装等工艺加工而成的笋干制品。还有Q/NGSB 0001 S - 2019笋干制品标准规定了笋干制品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过程卫生要求、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产品召回等内容,虽然该标准已废止,但也体现了笋干制品在生产销售过程中有多方面的规范要求。
(二)生产加工过程的要求
原料要求
- 笋干的原料为竹笋,竹笋的质量直接影响笋干的品质。竹笋应新鲜、无病虫害、无腐烂等情况。不同地区的竹笋品种多样,如长江中下游的毛竹、贵州遵义的紫竹、方竹等竹笋都可作为笋干的原料,在生产过程中要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
加工工艺要求
选料清理:要去除竹笋的外壳、根部等不可食用部分,挑选出符合要求的竹笋。
晾晒或烘烤:这是笋干制作的关键步骤,通过晾晒或烘烤减少竹笋中的水分,达到长期保存的目的。晾晒需要选择合适的天气和场地,保证笋干干燥均匀;烘烤则需要控制好温度、湿度和时间等参数,防止笋干烤焦或者干燥不完全。
整理包装:对干燥后的笋干进行整理,如切制等操作,然后进行包装。包装要符合食品包装的相关要求,保证笋干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卫生要求
- 在笋干生产加工过程中,生产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要有相应的消毒、防虫、防鼠等设备或者设施,防止笋干在生产过程中受到污染。同时,生产人员要符合健康要求,遵守卫生操作规范。
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对笋干销售的要求
(一)许可证的申请条件
场所要求
- 具有与生产的笋干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例如,要有足够的空间用于竹笋的堆放、清洗、晾晒或烘烤场地,以及成品笋干的包装和储存仓库等。这些场所要保持环境整洁,并且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如远离垃圾处理场、化学工厂等污染源。
设备设施要求
- 拥有与生产笋干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包括竹笋处理设备(如去皮机等)、晾晒设备(如晾晒架等)或者烘烤设备(如烘干机等),以及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如果是大规模生产笋干,还需要有更专业的设备来保证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
人员与制度要求
- 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对笋干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食品安全检测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整个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则涵盖了从原料采购到成品销售的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管理规定,如原料采购验收制度、生产过程卫生管理制度、成品检验制度等。
(二)申请流程与审核
申请流程
-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申请人要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信息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材料。
审核内容
-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内容包括生产场所是否符合要求、设备设施是否齐全且能正常运行、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对首次申请许可或者增加食品类别的变更许可的,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还可能核查试制食品的检验报告。现场核查应当由食品安全监管人员进行,根据需要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员作为核查人员参加现场核查,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
四、笋干销售所需的资质和证件
(一)生产环节的资质
如果是自己生产笋干并销售,除了上述提到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外,还需要遵守相关的生产标准,如笋干的企业标准(如果有)。并且在生产过程中要保证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如果有地方标准更严格的情况)。
(二)销售环节的资质
食品经营许可证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笋干销售活动,一般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从事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但销售食用农产品不需要取得食品经营许可,笋干如果经过加工制作,不属于食用农产品的范畴,所以销售时通常需要该许可证。
营业执照
- 无论是从事笋干的生产还是销售,都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这是合法经营的基本前提。营业执照是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准许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的凭证,上面载明了经营者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等内容。
其他可能需要的证件或手续
- 如果笋干涉及到特殊的加工工艺或者添加特殊的成分,可能需要其他相关部门的审批或备案。例如,如果笋干添加了新的食品添加剂,需要按照食品添加剂的管理规定进行申报和审批;如果笋干进行了特殊的包装设计,可能需要符合包装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五、不同地区卖笋干的许可证政策
不同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对笋干销售的许可证政策有一些差异。
(一)发达地区
严格的食品安全监管
- 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如北京、上海、广东等地,对食品安全的监管要求相对较高。对于笋干销售,除了要求取得国家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如果是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外,可能会对笋干的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条件、生产工艺的规范性等方面进行更严格的检查。例如,在上海,可能会要求笋干生产企业的生产车间达到更高的清洁标准,对笋干的包装标识有更详细的要求,如必须标明竹笋的产地、加工日期、保质期等详细信息。
地方特色的管理规定
- 某些发达地区可能有地方特色的管理规定。比如在浙江,竹笋产业较为发达,当地可能会针对笋干的生产销售制定一些符合本地产业发展需求的政策。例如,为了推广本地的笋干品牌,可能会对符合一定质量标准的本地笋干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同时也会加强对笋干质量的监管,以保障本地笋干的市场声誉。
(二)欠发达地区
逐步完善的监管体系
- 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视,也在逐步完善笋干销售的许可证管理政策。虽然可能在监管资 技术水平上相对有限,但也在努力按照国家的基本要求进行管理。例如,在一些偏远山区,笋干是当地的特色农产品,当地政府可能会在鼓励农民将笋干进行产业化生产销售的同时,加强对笋干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规范管理,引导他们逐步取得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
因地制宜的扶持政策
- 这些地区可能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些因地制宜的扶持政策。比如,对于一些以家庭为单位生产销售笋干的农户,可能会简化一些手续,提供技术培训和指导,帮助他们提高笋干的质量,同时在许可证办理方面给予一定的便利,以促进当地笋干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