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装饰设计乙级资质的评定标准
- 资历和信誉
- 企业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规违法行为。
- 技术条件
-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和专业符合相关标准。
- 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设计师、总工程师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6年以上从事建筑装饰设计经历,并主持过中型以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项目不少于2项。
- 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中,非注册人员也应具备相应的从业经验和职称。
-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 企业需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 企业需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并具备健全的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及企业管理组织结构。
二、承担业务范围
拥有装饰设计乙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工程造价1500万元人民币以内的室内装饰工程设计。
三、申请条件
- 注册与纳税
- 企业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地税局和国税局纳税,具有合法、稳定的经营资格,并且注册时间在二年以上。
- 设计能力与团队
- 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优秀的设计师团队,有良好的设计度办经验和相对稳定的客户资源。
- 申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和经验,掌握装修设计的流程和技能,能够独立进行设计和施工管理,且具备较高的项目质量和声誉。
- 设备与施工能力
- 企业还需要有高端的设备和工程施工能力,并出示相关设计成果和施工效果,并通过评估达到国家设计行业的质量标准。
- 证明材料
- 企业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会计凭证和财务报告、两年的纳税证明、工程主管部门出具的工程评估报告,以及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合同和验收记录。
- 其他要求
- 满足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例如良好的商业信誉记录和社会责任感,保证不违反国家和地方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不涉嫌欺诈、腐败等违法行为。
四、注册资本与人员要求
-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具备不低于100万元的注册资本。
- 设计人员: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具备不少于10名具有乙级资质的设计人员。其中,建筑设计师、室内设计师、平面设计师、环境艺术设计师等人员应具有相应的专业。
五、设计业绩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具备3年装饰装修设计累计工程造价100万元以上的业绩。其中,大型项目应不少于2个,中型项目应不少于4个,小型项目应不少于8个。
六、技术装备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和检测手段,包括计算机辅助设计软件、建筑模型制作设备、施工图绘制工具等。
七、内部管理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具备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包括组织架构、制度流程、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八、资质审查与管理
- 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对审查通过的企业颁发资质证书。
-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定期进行资质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进行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企业进行注销。
- 装饰装修设计乙级企业应积极参与行业自律,定期组织内部交流、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水平和设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