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政策规定
建筑企业资质证书是建筑企业合法从事建筑活动的重要证明,它表明企业具有完成某项工程的能力。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以下是关于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详细政策规定:
1. 资质证书的申请与审批
申请资质的条件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其拥有的注册资本、净资产、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装备和已完成的建筑工程业绩等资质条件申请资质。这些条件的具体要求会根据不同类型的资质有所区别。
提交申请材料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需要提交一系列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机构代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等。同时,还需要提供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等个人信息。
审批流程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县级工商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提交到市级别的部门。之后,就是等待住建网公示结果,这个过程通常需要3-5个月。
2.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与延续
资质证书的有效期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5年。
资质证书的延续
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前,登录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提出延续申请,并对企业净资产、主要人员和技术装备等主要指标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经资质许可机关核准,更换有效期为5年的资质证书,有效期自批准延续之日起计算。
3. 资质证书的变更与重新核定
资质证书的变更如果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质核定。具体流程是,资质转出企业注册地为省外的,
重新核定资质如果企业不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资质许可机关不批准其相应资质延续,企业可在资质许可结果公布后3个月内申请重新核定低于原资质等级的同类别资质。超过3个月仍未提出申请,从最低等级资质申请。
4. 资质证书的取消与简化申报材料
取消部分指标考核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建办市〔2018〕53号),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
简化资质申报材料企业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时,不需要提供人员社保证明材料。
5. 工程业绩的认定
省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对于省外完成的工程业绩,必须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填写“省外建设工程业绩真实性承诺书”,导入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绩建筑业企业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其中标信息(含中标编码)、合同信息、在线竣工验收信息等,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关联展现的,将推送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6. 建筑劳务企业的管理
劳务资质的备案在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新的建筑劳务资质管理政策之前,旧版劳务分包(脚手架作业分包和模板作业分包除外)企业资质证书继续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劳务作业的企业不需提供施工劳务资质。劳务作业企业实行备案制,备案系统为“江苏省建筑业监管信息平台 ”劳务作业企业备案栏目。
劳务企业信息的公开查询经备案的劳务作业企业信息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企业信息”栏“劳务作业企业”公开查询,不需重复备案。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的详细政策规定。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建筑业企业的合法性和专业性,同时也为企业的资质申请、延续、变更等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南。希望这些信息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相关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