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14 09:19:39
2086
内容摘要: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的基本要求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经营...
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的基本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200 万元。
经营场所和设施: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经营场所不能是临时的,须是固定的,例如办公区或商业区(禁止居民区),总公司需要具备 100 平以上的固定经营场所。
管理制度: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用于规范劳动合同、报酬、社保、工作时间等。
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的流程如下:
税务登记:申请人需进行税务登记,确保企业符合税收法规的要求。
主管部门核准:企业需要经过主管部门或区县劳动局的核准,以确认其开办劳务派遣业务的资格。
提出设立申请:申请人需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窗口提出设立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发放《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
现场考察:在受理申请后,劳动行政部门会安排现场考察,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设施和管理制度等进行评估。
复审与决定:完成现场考察后,劳动行政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如果许可,将制作《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和《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并送达申请人。
如果不予许可,将作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审核劳务派遣服务许可证时,主要依据以下标准和要求:
申请材料:申请人应当向许可机关提交包括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章程以及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者财务审计报告、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以及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清单、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劳务派遣管理制度、拟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样本等材料。
用工范围和比例: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 6 个月;辅助性工作岗位是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 10%。
劳动合同与协议: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 2 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工作地点、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等内容。
《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定样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印制、免费发放和管理。
变更条件: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变更单位名称的,需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变更登记通知书》;变更公司住所的,需提交变更后住所使用相关文件,如涉及公司迁移,还需提交加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印章的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变更法定代表人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交法定代表人免职文件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新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变更注册资本的,需提供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同时,需提供原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原件(实行电子证照后可不提供)。
续期条件:劳务派遣单位需要延续经营许可有效期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 60 日前向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经营许可的书面申请,并提交 3 年以来的基本经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逾期提出延续经营许可的书面申请的,按照新申请《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的操作规程办理。
上一篇:劳务派遣外派资质
下一篇:劳务派遣许可证忘记换证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