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条件
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
从生产场所来看,要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粮食加工场所,其周围环境应符合卫生要求,不存在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等污染源。例如,加工场所不能位于化工企业附近,以免化学物质污染粮食产品。各功能区间布局要合理,像原料仓库、加工车间、成品仓库等区域要划分明确,防止交叉污染。加工车间要具备良好的通风、采光、防潮等条件,以保证粮食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稳定。
设备设施方面,需要配备满足粮食生产加工的主要设备,并且这些设备要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例如,对于 粉生产,磨粉机等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要达到规定要求。同时,要有完善的卫生设施,如清洁消毒设备、洗手设施等,以保障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
人员要求上,企业的从业人员需要具备健康证明,确保无传染性疾病等影响食品安全的健康问题。并且,企业要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使其熟悉生产操作规范、卫生要求等相关知识。
另外,企业还需要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例如,进货查验记录要详细记录原料的、数量、质量检验情况等,生产过程控制制度要明确各环节的操作规范和质量控制点,出厂检验记录要确保每一批次产品都经过合格检验才能出厂。
二、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书应包含企业的基本信息,如企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等,以及申请生产的粮食产品种类、规模等相关信息。
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企业的合法经营身份。
绘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这些图要准确反映企业的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例如工艺流程图要清晰展示从原料投入到成品产出的每一个加工步骤。
列出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清单要详细注明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等信息。
准备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对于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虽然粮食产品大多不属于此类特殊食品,但这是整体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中的特殊情况需要注意)。
申请与受理
- 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会予以受理。
审查环节
- 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申请材料审查主要是对提交的各类书面材料进行详细审核。现场核查则是审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生产条件的符合性。核查人员会到企业的生产场所进行实地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操作等是否符合要求。例如,检查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是否达标,设备是否正常运行,从业人员是否按照规范操作等。
决定与发证
-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三、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法规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 这是规范粮食产品生产许可活动的重要法规。它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其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并且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该办法明确了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等一系列流程和要求,适用于包括粮食产品在内的所有食品生产活动。例如,它规定了申请材料的基本内容、审查的标准等,为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提供了基本的框架和依据。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
- 此通则适用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食品生产许可和变更许可、延续许可等审查工作。它规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审查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对于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审查,无论是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审查,还是对生产现场实际状况与申请材料一致性、生产条件符合性的审查,都要遵循这个通则的要求。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 该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粮食的收购、销售、储存、运输、加工、进出口等经营活动(以下统称粮食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虽然它主要侧重于粮食的流通环节,但对于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相关的生产加工环节也有一定的影响。例如,它保障了粮食的合法和质量要求,这与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中对原料的要求相呼应,确保生产粮食产品的原料符合相关规定,从而保障最终粮食产品的质量安全。
四、不同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区别
产品类别方面
- 在粮食加工品中,有谷物加工品、谷物碾磨加工品、谷物粉类制成品等不同类别。例如,谷物加工品如糙米等,其生产许可证的要求会侧重于原料的初加工环节,对加工工艺相对简单,主要关注原料的质量、加工过程中的清洁卫生等方面。而谷物碾磨加工品如 粉,生产过程涉及到碾磨等较为复杂的工艺,对设备的精度、生产环境的粉尘控制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谷物粉类制成品如挂面,除了对原料粉的质量要求外,还需要考虑成型、干燥等工艺环节的质量控制,在生产许可证的审查中,会关注这些独特工艺环节的生产条件和质量保障措施。
原料要求区别
- 不同的粮食产品原料特性不同,其生产许可证对原料的要求也存在差异。以大米和 粉为例,大米生产的原料是稻谷,稻谷的储存条件、水分含量等会影响大米的质量,生产许可证办理时会对稻谷的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控制有要求,如仓库的防潮、防虫等措施。而 粉生产的原料是 , 的面筋含量等品质指标对 粉的质量有重要影响,生产许可证审查时会关注企业对 原料品质检测和筛选的能力。
出厂检验设备差异
- 不同粮食产品由于其成分、特性和质量指标不同,所需的必备出厂检验设备也有所不同。例如,对于大米生产企业,可能需要检测水分、碎米率等指标的设备;而对于 粉生产企业,除了水分检测设备外,还需要检测面筋含量、灰分等指标的设备。这些不同的检验设备要求反映在生产许可证的办理中,企业需要配备相应的检验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以确保产品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五、办理粮食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要确保材料的准确性。例如,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上的企业信息要与营业执照一致,工艺流程图要准确反映实际生产流程。同时,材料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不能遗漏任何必要的材料。如果缺少如设备设施清单等关键材料,会导致申请无法受理或者审查不通过。
生产条件的持续符合
- 企业在取得生产许可证后,要持续保持生产条件符合要求。不能在取得许可证后就放松对生产环境、设备设施、人员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例如,要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对生产环境进行清洁消毒,保持卫生状况良好;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等。
法规政策的及时更新
- 相关的食品生产法规政策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而更新。企业要及时关注这些变化,确保自身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最新的法规要求。例如,如果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有新的修订,企业要按照新的规定调整自身的生产管理和许可证办理相关工作。
与监管部门的积极沟通
- 在办理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企业要与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保持积极的沟通。如果对申请材料、审查流程等有任何疑问,可以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在生产过程中,也要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