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0-07 09:18:36
4305
内容摘要: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基本要求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企业资产方面,需满足相应的标准。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
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基本要求包括以下方面:
企业资产方面,需满足相应的标准。
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资质证书有效期等方面也有相关规定。例如,、区(县)两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12 月 30 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核发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年 6 月 29 日前期满的
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流程大致如下:
企业可以通过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住建委”)也可以前往住建委或其下属部门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然后,企业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会进行审批公示。
企业领取证书。
自 2021 年 4 月 1 日起,将原由市建委许可的部分资质的审批权下放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所需材料主要有:
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
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企业可通过“渝快办”在线发起申请,提交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地址、、企业净资产、技术负责人(工程系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技术工人等信息材料。
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提出的申请予以审核备案。备案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当场办理备案手续,并于 2 个工作日内核发资质证书;资料不齐全的,主管部门一次性告知补正后再予以备案
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审核标准主要依据以下规定:
按照《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 22 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市〔2014〕159 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 号)的规定进行审核。
资质证书上有部级资质的企业,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延续前,需向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申请获取《企业资质核查意见》,企业按照资质标准对应等级的要求对净资产、主要人员、工程业绩、技术装备等进行自查,并作出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承诺
重庆三级建筑资质新办的相关政策法规主要包括: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重庆市下放部分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权限的函》(建办市函【2021】68 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下放部分市级审批权限至区(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简化资质申报条件等。
鉴于《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 号)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办法暂未明确,各区县办理企业资质延续时,应注意保存企业资质证书原始信息,便于后续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办理。
原企业、新企业(以下简称双方企业)不得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买卖行为,须共同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新企业属市内的,由新企业发起申请流程;新企业属市外的,由原企业发起申请流程
上一篇:重工产品生产许可证
下一篇:重庆不需要办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