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09-30 09:49:30
5980
内容摘要:江苏生产许可证转让的相关规定药品生产许可证转让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
药品生产许可证转让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以转让药品上市许可。受让方应当具备保障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的能力,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义务。对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家对生产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以及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等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在药品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中,转让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境内持有人转让药品上市许可的,受让方应获得所在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同时提交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的转让协议。若受让方委托原转让方继续生产,则需要双方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
对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可以登录“江苏政务服务网”进行申报。具体路径为:“江苏政务服务网”首页,选择“苏州市”点击“法人服务”,然后选择“按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再选择“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点击“在线办理”即可。
在进行江苏生产许可证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药品生产许可证转让:
受让方必须持有药品生产许可证。
转让方和受让方需签订转让协议。
若委托原转让方继续生产,双方要签订委托生产协议和质量协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转让: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对于涉及产业政策限制的产品,需提供相应的产业政策材料。
变更生产地址或者生产范围等重要事项,应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报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决定。
近一年,江苏省共受理31家次研发机构的B类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这些研发机构在获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后可申请药品上市许可,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在江苏生产许可证转让过程中,
政策风险:《药品管理法》并未明确规定MAH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转让药品上市许可的具体规则,
监管风险:药品生产环节监管严格,转让过程中若不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可能导致转让失败或面临处罚。
质量风险:转让后若受让方无法保障药品生产的质量,可能影响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从而引发法律责任。
上一篇:江苏溱潼建设劳务资质
下一篇:江苏甲级资质代理公司名单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