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公司资质的定 要求
集资公司资质是指集资公司在从事集资活动时应当具备的条件和资格。集资公司若要合法开展集资活动,需要满足一系列严格的要求。
集资的主体应当是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件的公司或者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
公司、企业聚集资金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用于公司、企业的设立或者公司、企业的生产和经营,不得用于弥补公司、企业的亏损和其他非经营性开支。
公司、企业募集资金主要通过发行股票、债券或者融资租赁、联营、合资等方式进行,其中发行股票和债券是一种主要的集资方式。
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就是说公司、企业在资金市场上募集资金的行为必须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募集资金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程序、条件、期限、募集的对象等进行,违反法律规定募集资金的行为是不允许的。
如何判断集资公司资质的合法性
判断集资公司资质的合法性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 主体资格审查:可通过政府网站和工商等部门查询相关企业是不是经过国家批准的合法机构或公司,批准经营范围中是否包括吸收存款、发行股票、债券、基金等理财产品,如果不具备出售金融产品以及开展存贷款业务的主体资格,就涉嫌非法集资。
- 回报承诺评估:面对形形色色的投资品,判断其承诺的回报是否过高。最简单的方法是对照不同时期的银行存贷款利率和普通金融产品的利率。目前,正规金融机构销售的期限较长的理财产品,其年收益也不会超过10%,如果企业或个人未经权力机构批准以超过10%的年收益吸收存款,就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 违法犯罪记录查询:一些影响较大的非法集资犯罪,相关媒体多会进行报道,要通过媒体和互联网资源,提高自己的警惕性。
- 谨慎对待亲友建议:对亲朋好友“低风险、高回报”的投资建议和反复劝说,要多与懂行的朋友和专业人士仔细商量、审慎决策,防止成为其发展“下线”的目标,不要盲目听从。
常见的集资公司资质审核标准
常见的集资公司资质审核标准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 注册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少于10亿元。同时,《公司法》对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也有明确规定,即人民币3亿元。因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根据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经营需求等因素进行合理设定。
- 股权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应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符合产业政策、行业政策,有利于国有资本优化配置,防止出现过度集中、重复投资等问题。
- 经营范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公司定位。在确定经营范围时,应充分考虑企业实际运营需求、市场需求等因素,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 管理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应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的管理制度,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划分、人员配备等方面。同时,应制定明确、合理的激励机制,确保企业高效运作。
- 股息分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息分配应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确保企业可持续发展。
集资公司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
与集资公司资质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四条规定,本办法所称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是指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从事的下列活动:(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二)未经依法批准,以任何名义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非法集资;(三)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四)中国人民银行认定的其他非法金融业务活动。
优质集资公司资质的案例分析
以下为一些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
- 望洲集团线上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浙江望洲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从事非法集资活动,2016年4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64亿余元,未兑付资金共计26亿余元,涉及集资参与人13400余人,其中,通过线上渠道吸收公众存款11亿余元。2017年望洲集团实际控制人杨某等人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2018年杨某最终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有关人员也被处以相应刑罚。
- 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非法集资案:内蒙古包头市惠龙集团董事长金利斌以高利回报为诱惑,采用融资券、借款合同的形式,公开采用口口相传的宣传方式,以惠龙公司的名义向1925人或单位,吸收社会公众资金 亿元。至案发,仅返还本金 多亿元,导致 亿元没有归还。最终金利斌走投无路自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