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标准人员变化详解
建筑资质标准的人员变化是近年来建筑行业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建筑资质标准也在不断地进行调整和优化。以下是根据最新的政策和行业动态,对建筑资质标准中人员变化的详细解读。
一、资质改革对人员的影响
1. 新的企业资质标准正式实施。根据这一标准,除综合资质外,所有资质审批权限均下放至省级及以下有关主管部门。这一变化使得资质审批更加便捷,同时也对省级及以下部门的审批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 施工资质的变化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改为施工综合资质,可承担各行业、各等级施工业务;保留12类施工总承包资质;将36类专业承包资质整合为14类;将劳务企业资质改为专业作业资质,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综合资质只设甲级,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专业承包资质和专业作业资质不分等级。改革后,施工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由138个压减为40个,压减71%。
3. 工程勘察资质的变化保留综合资质:将4类专业资质及勘察劳务资质整合为岩土工程、工程测量、勘探测试等3类专业资质。综合资质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勘察资质类别和等级由26个压减为7个,压减73%。
4. 工程设计资质的变化保留综合资质;将21类行业资质整合为15类行业资质;将155类专业资质整合为13类专业资质;将8类专项资质改为6类通用专业资质,并取消环境工程专项资质的5个专项类别,整合为环境工程专业资质;保留3类事务所资质。综合资质、事务所资质只设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改革后,工程设计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95个压减为72个,压减82%。
5. 工程监理资质的变化保留综合资质,可承担各类工程监理业务,规模不受限制;取消专业资质中的水利水电工程、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农林工程资质,保留其余10类专业资质,取消事务所资质。综合资盾只设甲级。专业资质等级压减为甲、乙两级。改革后,工程监理资质类别和等级由34个压减为21个,压减38%。
二、人员要求的变化
1. 住建部发布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现场管理人员指标考核的通知》,取消了建筑业企业最低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持有岗位证书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标考核。这意味着建筑业企业资质中对于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八大员)指标的考核就全部取消了。除了最低等级资质之外的其他等级的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八大员、技术工人的指标也早就没有了。
2. 简化申报人员证明材料随着四库一平台,以及建筑业从业人员相关信息平台的搭建完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需要配备的人员信息,大多都可以通过平台信息比对了,因此,以前需要企业在申报资质时提供的很多人员证明材料也不需要提供了。另外,由于电子化申报的实施,即便需要提供,也不需要再提供纸质的了。2018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材料,企业申报资质不需要再提供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和注册证书、人员社保证明材料等材料了。
3. 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2018年10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决定对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这大大方便了企业,减轻了企业这项工作的难度和工作量。
4. 加大对人员挂靠的整治力度近年来,随着监管手段的不断升级,主管部门在简化企业资质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行业内乱象的整治,其中最突出的就是人员的挂靠问题。通过对人员考核指标的简化、申报材料的简化、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等措施,旨在提高企业自主性,同时也提高了对企业资质申报的要求。
三、资质办理人员须知的变化
1. 资质类别变化建筑资质不再有主次之分,增项资质和主项效力一样;不再限制只能増项5个专包资质;打破资质序列限制,允许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企业相互申请资质。
2. 资质承接范围变化施工总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包工程范围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
专业承包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
施工劳务资质承接范围的变化:多地试点取消劳务资质,原来的劳务企业都会被专业作业企业取代,设立专业作业企业资质,不再对施工劳务资质做强制性要求。
3. 资质标准主要指标变化在资质升级方面,放宽了建造师的人员要求,着重考核企业的工程业绩指标。但为了防止“空壳化”建筑企业的出现,新办企业仍然对主要技术人员数量、注册建造师数量等具体指标有严格要求,并且增加了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及主要技术工人的指标要求。
建筑资质标准的人员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资质审批权限的下放、资质类别的精简和调整、人员考核指标的简化、申报材料的简化、一级建造师注册电子化以及对人员挂靠的整治力度加大。这些变化旨在提高资质审批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加强对建筑企业的监管,确保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了解和适应这些变化是保持竞争力、拓展业务范围的重要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