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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8:5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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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小微企业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1. 准备申请资料小微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请资料:...
办理生产许可证对于小微企业来说是一个涉及多个步骤的过程,
小微企业需要准备以下申请资料:
企业名称已经预先核准或登记注册的证明。
企业组成治理结构的结构图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复印件。
生产加工场所的相关情况、平面图及其有权使用证明材料。
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符合相关规定的设计图。
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间布局符合相关规定的设计图。- 生产加工场所有必要的生产设备设施清单,关键设备标有参数。
生产工艺流程符合相关规定的设计图。
企业已拥有必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览表。
企业已制定必要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文件清单及文本。
根据审查细则要求,提供附件相关材料。
小微企业需要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将其连同准备好的其他资料报送给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会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如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如果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
以上就是小微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流程。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办理过程可能会因地区和产品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此在办理过程中,建议及时与当地的相关部门联系,获取最新的办理指南和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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