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分公司注册步骤
一、准备工作
- 名称核准:申请人需要先进行企业名称核准。这一步骤需要提交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成功后,将获得工商局核发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二、提交申请材料2.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这些材料包括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总公司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等。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后,会开具《受理通知书》。
三、审批与发证3. 审批与发证:如果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工商局将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四、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4. 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分公司从事建筑施工活动须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取得相应的证书。
五、刻章5. 刻章:分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可以刻分公司公章、财务章、负责人的印章。这一步骤需要持以下资料到所在地公安局办理:
- 公司的刻章证明 -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 法定代表人跟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 法定代表人授权刻章委托书
六、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6.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无论是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要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这一步骤是注册流程中的重要环节。
七、办理税务登记证7. 办理税务登记证:无论独立核算分公司还是非独立核算分公司都需办理税务登记,取得税务登记证。
八、处理分公司债务8. 处理分公司债务:如果分公司的债务不足以还清债务,那分公司的债务总公司要承担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被执行人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清偿债务时,可以裁定企业法人为被执行人。企业法人直接经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清偿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该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
通过以上步骤,建筑分公司可以顺利完成注册。在整个过程中,需要注意准备齐全的材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