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司注册资金减少的流程
深圳公司注册资金减少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流程。
1. 内部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方案:根据《公司法》第43条的规定,由董事会制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方案应包括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具体承担的减少注册资本的数额,各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日期等。
- 股东会决议: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对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对董事会作出的方案进行表决,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形成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 修改公司章程:注册资本属于公司章程应当载明的事项,因此,在减资的时候要相应修改公司的章程。
2. 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 根据《公司法》第177条规定,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 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 登记减资 - 减资的几种情形包括资本过剩、公司严重亏损、因公司派生分立等。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最低限额。
- 减资的方式若为非货币方式(即股东因减资而收回的资产系非货币),应当经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评估作价。
5. 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备案 - 在实际操作中,需要股东会决议减资、登报公告减资、出具净资产审计报告、再做减资报告、减资公示期满45天后,办理减资的工商变更备案。
- 减少注册资金是需要走非全流程办理的,需要登减资公告45天(注:登报期间不可以做任何变动,否则登报视为无效),登报满45天以后,可在官网预约,带着准备好的纸质版材料现场提交。
6. 变更登记 - 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换发载明减少后的注册资本和(或)实收资本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7. 工商变更及税务变更 - 审核通过以后,还需要去税局一并把注册资金同步。
请注意,以上步骤可能会因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的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在办理之前,建议与主管工商机关进行沟通,确保所有流程符合当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