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2-08-24 14:26:06
5684
内容摘要:解释鉴于本网站公布的累计数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因履行义务等原因被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同一人被执...
解释
鉴于本网站公布的累计数据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存在因履行义务等原因被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同一人被执行至执行已受多宗执行案件。为更准确地反映当前失信主体数量,本网站公布的相关数据将是扣除上述两种情况后的数据,即处于失信状态的失信主体数量。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桂林代理记账登记公司
第三节税收征收管理
税务管理包括税务登记管理、发票管理和纳税申报管理、税收征收、法律责任等。
一、税务登记
(一)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实施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
(二)税务登记范围
1、扣缴义务人发生扣缴义务时,应当向税务机关申报登记,取得扣缴税款证明。
2.没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国家机关、个人和流动农村经营者,无需办理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的种类
开业登记;变更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取消注册;出境业务检验登记。
(一)在法定时间和地点进行税务登记
(一)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自纳税义务之日起 30 日内。
B.根据创业登记的几种情况
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点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到经营地办理税务登记。
一、开办企业税务登记内容
二、开业税务登记手续
①税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报之日起30日内核发税务登记证。税务机关无误的,应当在30日内进行登记,并出具税务登记证或者注册税务登记证。
三、税务登记机关及主管机关
①税务机关应定期核验和换发合法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每年审核一次,每三年更新一次。
②税务登记证遗失的,应当在15日内书面报告主管税务登记机关,并在报纸上刊登说明。
③纳税人应当自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用于兑换其他存款账户。
(2) 变更登记
一、变更登记范围。
① 名称变更;
②法定代表人变更;
③经济性质或经济类型发生变化;
④ 住所和营业地点的变更~~,必须做
取消注册);
⑤ 改变生产经营或经营方式;
⑥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资本金);
⑦ 变更隶属关系;
⑧ 变更生产经营期;
⑨ 更改或增加或减少银行帐号;
二、变更登记时间要求
① 变更登记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自登记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税务登记。
② 不需要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变更登记。
③基本存款账户发生变化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
④ 税务机关自受理税务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完成税务登记
三、税务登记变更的程序和方法
(三)停业复业登记
①、停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②、纳税人未申请延期停业,停业期满视为复业
③。停业期间发生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因营业期限届满自动解散;企业因重组、分级、合并等原因被撤销;企业资不抵债破产;纳税人住所、营业地址转移,涉及原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的营业执照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
二、注销登记的时间要求
① 不需要按照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自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报注销税务之日起15日内批准或宣布终止.登记。
②纳税人因住所、生产、经营场所发生变化而涉及变更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的,应当在30日内向搬迁地主管税务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
③纳税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应当自营业执照被吊销之日起15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税务登记。
3. 出境商务考察登记
①出境管理证书有效期为30天,最长不超过180天。
②纳税人应在境外管理证书到期后10日内到原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注销手续
(四)扣缴义务人应当对扣缴义务人的扣缴税款进行登记
纳税人应当在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申报代扣代缴税款
(五)法律责任
一、纳税人未按规定申报税务登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下罚款
2、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三、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 发票管理
(一)发票的概念
发票包括存根页、发票页和簿记页
(2) 发票种类
1.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是指专门用于结算货物销售和提供加工、修理、修理服务的发票。
②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使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购买使用。
③一般纳税人在法定情况下不得购买和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①普通发票主要供营业税纳税人和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使用。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以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
②普通发票适用于某一行业的业务经营,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
③ 专用发票仅适用于某一业务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3.专业发票
专业发票是指国有金融保险公司的存贷款、汇款、转账凭证、保险凭证;国有邮电公司的邮票、邮单、电话、电报回执;国有铁路、国有航空企业及交通运输部门、国有公路、水运企业的客票、货运票。
(四)购买发票
1、专用发票最高额度管理
① 10万元由县级税务机关核定
② 100万元由市级批准 税务机关批准
③省税务机关核准1000万元
2、采购无法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
① 不完善的会计
② 税务违法行为,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理
(5)。开具发票要求
① 单位和个人只有在经营活动和营业收入确认后才能开具发票,没有经营活动的不得开具发票。
② 开具发票时,填写指定时间和顺序
③已开具的发票存根和发票登记簿保存5年
④ 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A. 个人消费者 B. 申请免税情况 C. 小规模纳税人
⑤ 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时限
A. 采用预付款、托收承兑或委托银行代收结算的付款方式,以货物发出当日为准。
B. 如果采用付款方式,则为收到付款之日。
C、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当日为准。
D、在收到收货人发来的托运单当日将货物交付他人托运。
五、纳税人拥有两个以上代理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将货物从一个代理机构转移到另一个代理机构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以货物转移之日为准。
F. 货物交付当日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G. 在货物交割之日将货物分配给股东。
(六)违反发票管理的法律责任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3.纳税申报
(一)纳税申报对象
(二)纳税申报内容: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额的,应当进行纳税申报;享受减免税的纳税人还必须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方式
1.直接申报:最传统的形式
2.邮寄申报
3、数据报文申报:以电子方式、光学方式或类似方式产生、存储或传输的信息,如在线申请。
4.简单声明
4. 税收征收
(一)税收征管原则
1.税收优先: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前者,税收优于抵押前、质押和留置权,税收胜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2)、税收征收方式
1.审核收集(区分三项检查)
适用于会计制度健全、能如实记账并提供生产经营信息、能正确计算税金、忠实履行纳税义务的大型企业、财务单位和个人。
2.查收
这种征税方式主要适用于生产不稳定、税源分散、账簿不健全的单位。
三、检查和收集
这种征税方式主要适用于零星、分散、税率较高的生产单位
4.定期固定收藏
5.代扣代缴
6. 代收付款
7、委托代收
8. 其他收款方式
(3) 核定的应纳税额
一、主要适用范围:
①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立账簿;
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立账簿,不得设立账簿;
③ 擅自销毁账簿或拒绝提供纳税资料
④ 虽设账簿,但账目混乱,或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不全,查账困难;
⑤ 计税依据明显偏低,无正当理由
2、应纳税额的计价方法
①参照当地同行业或类似行业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进行评估;
② 以营业收入或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为基础;
③根据所使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进行计算或计算;
④ 根据其他合理方法。
(4) 滞纳金附加费
纳税人逾期不缴纳税款,扣缴义务人逾期不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责令纳税人限期缴纳税款,并依法缴纳税款。在规定的期限内。自缴纳税款之日起,按日收取逾期税款的5/10,000滞纳金。
5.税务代理
税务代理范围:
1、办理税务登记、变更税务登记、注销税务登记;
2、办理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
3. 缴纳税款和申请退税;
4、制作涉税文件;
5、开户、办理账务;
6、开展税务咨询,聘请税务顾问;
7、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8、审核税务情况;
六、税务稽查及其法律责任
1、税收保全和强制措施须经县级以上税务局局长批准
2.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以下保税措施:
①书面通知纳税人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相当于应纳税款的保证金;
②扣押、查封纳税人价值与应纳税额相当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③个人及其家属维持生活所必需的住房和生活用品,不属于税收保全措施和执法措施的范围。单价低于5000元的日用品不实行保税
3、行政复议: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4、逃税处罚:追缴少缴税款和滞纳金,处未缴或少缴税款50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
桂林注册公司、桂林代理营业执照、桂林代理记账、桂林代理公司、代理公司注册、变更、注销、税务筹划、代理许可证、法律咨询服务、会计服务。
客户的满意就是我们的服务标准!
桂林广泽金融
上一篇:桂林南宁注册公司哪家合适
下一篇:桂林商标注册申请代理公司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