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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03 10:3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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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申请规划许可证前申请人应当在事先将材料准备齐全。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
申请规划许可证前申请人应当在事先将材料准备齐全。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那么佛山地区宅基地规划许可证?接下来好顺佳就告诉各位伙伴。希望本篇文章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一、申请规划许可证必备条件
1、开发商已经申请获取了建造楼房的详细设计规划,和楼房设计的总方案,并且得到批复;
2、施工方案的通知书已经下达,总的平面图也得到了批复;
3、开发商已经申请且拿到了土地证,即该土地的不动产权证。
二、办理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基础材料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社会诚信服务凭证或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2.成立项目公司的,原受让人、项目公司均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其他视具体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成交确认书(招拍挂用地提供);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拍挂用地提供);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协议出让用地提供);
(4)承诺函(承诺按合同约定缴清地价款,出让用地提供)。
3.集体土地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确权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受理情形:因建设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撤销、破产、兼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性质而申请改名的;通过法院拍卖或法院判决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原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更名后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市局批准更名的文件;
(3)法院执行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法院判决或法院、仲裁裁定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6.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建设用地红线或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
7.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换发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并根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不同,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提供)。
三、办理规划许可证流程有哪些方面
1、项目立项。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和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持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手续。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项目单位向发展改革部门申请办理项目备案手续。
2、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向发展改革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的同时,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直接向规划部门申请规划选址。
实行审批制或核准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实行备案制的项目,由规划部门出具拟用地的规划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内的,规划部门可同时提供规划条件。
3、用地预审。
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等文件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建设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确认和用地预审。
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外的,不需要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本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划定的历史灾害危险区域或者潜在灾害危险区域内的,项目单位需提供项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由国土房管部门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
使用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项目单位可不办理用地预审。
4、用地报批。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规划选址、用地预审意见和土地测绘机构出具的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等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报批手续。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或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的,项目单位应按报批规定提供地质、矿产、林业、劳动保障部门审查意见等报批材料。资料备齐后,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供地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
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由国土房管部门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和房屋征收方案,报市(县级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5、环境影响评价。
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用地预审时,可同时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属于铁路、交通等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同意,可以在初步设计完成前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实行备案制的项目,项目单位可在建设项目开工前向环保部门申报环境影响报告文件。
6、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项目单位持项目批准(或核准、备案)文件和用地预审意见向规划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规划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规划条件。
7、实施土地或房屋征收。
建设项目用地经有审批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发布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公告;涉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依法核发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项目单位应协助国土房管部门依法实施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或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以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办结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手续。
8、供应建设用地。
项目单位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依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领取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
9、办理土地登记。
项目单位凭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依法向国土房管部门申请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申请规划许可证收费一般多少
主要是办理土地审批和建筑方案设计,费用一般也是用来进行方案设计的,村里也可能会收取建房保证金,政府部门一般是不收费的。
以上内容是此文整理的关于佛山地区宅基地规划许可证的资料,办理规划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说明。行政机关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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