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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 09: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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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遇到关于福州特种设备...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遇到关于福州特种设备资质办理标准的问题,一起来看下本篇文章吧!
一、简述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条件
(一)应当具有法定资质。
(二)应当具有与许可范围相适应,并且满足生产需要的资源条件:
(1)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检测人员、作业人员等;
(2)工作场所,包括场地、厂房、办公场所、仓库等;
(3)设备设施,包括生产(充装)设备、工艺装备、检测仪器、试验装置等;
(4)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工艺文件、施工方案、检验规程等;
(5)法规标准,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
(三)应当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的要求,建立与许可范围相适应的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保持有效实施。
(四)应当具备保障特种设备安全性能的技术能力,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进行制造、安装、改造、修理。
二、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详细资料
(一)按台(套)进行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1、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2、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的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1、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2、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
三、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流程有哪些内容
1.申请。申请人登录省政务网站网上办事大厅提出申请,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相关资料。不按要求上传工商登记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扫描文件的,视为无效申请退回。以纸质文件申请的,申请人可前往市监部门政务大厅提出;
2.受理。市监部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决定、不予受理决定,或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人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后本次申请即终止。申请人补正申请材料后可以重新提出申请;
3.产品试制。申请人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产品试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当进行型式试验的还需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型式试验机构进行型式试验;首次申请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许可的,若型式试验的整机性能试验必须在使用现场安装后进行,申请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经型式试验机构确认和设备安装地的省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后,由取得相应资格的安装单位,在使用现场安装1台型式试验所需样品;
4.鉴定评审。首次申请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申请换证、增项、升级的,申请人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年内,并在原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自行约请有资格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鉴定评审机构完成鉴定评审工作并完成问题整改工作。逾期不完成鉴定评审的,本次受理终止。
5.审批。市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产品试制、型式试验和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多久能成功
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TS认证一般顺利的情况下需要4个月到5个月左右的时间
综上所述,关于福州特种设备资质办理标准作者已经为你解答了。相信现在投资者对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都有一点了解了。许可证一般是指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发放的批准书,以许可证的名义出现。一般办理行政许可证在行政机构受理后的20天内就应该做出决定,如果存在特殊原因需要延长,那么最多只能延长10天就必须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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