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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7 09: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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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
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以下将为各位介绍上海排污许可范围以及相关信息,一起来看下此文吧!
一、哪些公司要提供排污许可证
(一)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三)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四)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五)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环境保护部按行业制订并公布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分批分步骤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排污单位应当在名录规定的时限内持证排污,禁止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二、办理排污许可证要求有哪几种
1.依法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已经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
2.污染物排放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重点污染物排放符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其中,排污单位生产经营场所位于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还应当符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关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特别要求;
3.采用污染防治设施可以达到许可排放浓度要求或者符合污染防治可行技术;
4.自行监测方案的监测点位、指标、频次等符合国家自行监测规范;
5.按照规定设置规范化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置标志牌;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排污单位存在通过污染物排放等量或者减量替代削减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情况的,出让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证变更。
7.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等,公开时间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三、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原件拟留);
2、环保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以及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3、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或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核定文件(限于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5、新建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材料(含监测报告);其它排污单位提供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需要提供的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近三年排污费缴费收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营业执照、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四、企业办理排污许可证步骤
1、申办单位提出办理申请;
2、监测部门对其进行环境影响监测;
3、办理排污申报登记;
4、填写排污许可申请表,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5、提交申办材料;
6、环保局正式受理后,安排工作人员对申办单位现场检查,召开排污许可证申查会对排污许可申办材料进行集体审核,会议通过后发放排污许可证。
通过以上对上海排污许可范围的详情概括,相信各位伙伴对排污许可证都了解了。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办理行政许可证程序有申请、行政机关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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