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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3 08: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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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前置和后置一般以企业是否成立为划分线。办理行政许可证程序有申请、行政机关...
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前置和后置一般以企业是否成立为划分线。办理行政许可证程序有申请、行政机关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等。今天编辑专门为各位伙伴收集了下质量监督局生产许可,但愿本篇文章能给各位带来帮助。
一、哪些企业要提供生产许可证
第一种: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筑、民爆、烟花爆竹等行业应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第二种:如不是建筑施工企业,一般不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但水泥生产加工企业,可能需要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第三十一条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二、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当地疾控中心办法,需要相片及身份证,费用50元左右)
2、卫生许可证(后附办理部门及资料)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可供选择)
5、个体工商户(公、财、私)章
6、地税登记证(正、副)本
三、申请生产许可证流程有哪些方面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规定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三)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了解质量监督局生产许可这一问题之后,想必各位投资者对生产许可证都明白了。想要成立公司经营业务就必须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办理了许可证公司才能经营某项业务,产品才能在市场上流通。倘若创业者对生产许可证还有啥不懂的,都可以在线咨询在线客服,为各位伙伴解答更多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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