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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01 08:5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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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今天本文给大家分享...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今天本文给大家分享一下水泥排污许可证填写指南,但愿本篇文章能帮到各位创业者。
一、要排污许可证的公司包括哪些
1、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环境治理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处理处置
3、家具制造业:有电镀、喷漆工艺的木质家具制造,使用粘结剂的锯材、木片加工、家具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
4、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废电子电器产品、废电池、废电机、废汽车、废五金、废塑料(除分拣加工)、废油、废轮胎等加工、再生利用。
5、畜牧业:设有污水排放口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具体规模化标准按《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执行)
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无机酸、无机碱、无机盐制造,烧碱制造,聚氯乙烯,磷肥制造
7、汽车制造业:汽车整车制造,发动机生产,改装汽车制造、低速载货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有电镀工艺或者有喷漆工艺的零部件和配件生产
8、电池工业:生产铅蓄电池(即铅酸蓄电池)、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锌锰电池、锌空气电池、锌银电池、锂电池(即锂原电池,包括锂锰电池、锂亚硫酰氯电池)、锂离子电池、太阳电池(即太阳能电池,包括晶硅太阳电池、薄膜太阳电池)等排污单位
9、通用工序:蒸汽和热水锅炉的热力生产、电镀设施、接纳工业废水的日处理2万吨及以上的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业废水集中处理。
二、申请排污许可证要符合哪些条件
1、排污单位所有生产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建设项目已经依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3、排放污染物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4、按规定实施排污指标有偿使用;
5、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涉重金属、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三、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申请表》原件(原件拟留);
2、环保主管部门核定的排污申报登记材料以及一年内合法有效的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3、按相关规定设置规范化排污口及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装置的验收或环境保护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4、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削减指标核定文件(限于实行总量控制的排污单位) 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5、新建项目提供环评审批文件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材料(含监测报告);其它排污单位提供环境保护审批合法有效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6、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以及需要提供的生产经营的合法资质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7、近三年排污费缴费收据;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除按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外,还应提交向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污染物的排污者营业执照、污染物委托处理协议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复印件拟留)。
四、办理排污许可证步骤详细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5)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综上所述,关于水泥排污许可证填写指南作者已经为各位投资者解答了。相信现在创业者对排污许可证都有一点了解了。各位创业者在处理的时候欢迎来各位伙伴进行提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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