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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9 09: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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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行政许可证的时候,必定会接触到行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那么今天就跟编辑一起来...
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行政许可证的时候,必定会接触到行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那么今天就跟编辑一起来更详细的了解冒充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吧,希望本文能帮到各位。
一、要生产许可证的公司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许可的适用范围
矿山企业。矿山企业是指经依法批准,在矿区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
建筑公司。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土建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及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的建设、扩建、改建、拆除的企业。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是指生产、运输、储存、交易由人民群众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单位。
民用爆破设备制造商。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是指生产、储存、运输、保管、买卖民用爆炸物品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煤矿企业。煤矿企业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没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
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不得生产、销售。
特殊操作员资格。从事瓦斯检查工、爆破工、通风工、信号工、油罐工、电工、金属焊工、矿井泵工、瓦斯排水工、主风机及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机操作工、绞盘勘探工、输送机操作工等特殊操作工、矿山尾矿工、安全检查员、机动车驾驶员经考核合格,取得经营资格后方可上岗。
矿工安全资质。矿山管理人员经考核掌握《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矿山安全规章,具备矿山安全知识、安全生产管理能力、矿山事故处理能力、安全生产业绩等条件,颁发资格证书。
煤炭开采产品。可能危及煤矿工人人身安全和健康的矿用产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的矿产品,必须依法取得矿产品安全标志。
二、办理生产许可证资料包括哪些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3、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6、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7、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依法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
8、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及作业场所和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的要求
9、有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并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10、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及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11、有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步骤
(一)申请
1、企业办理生产许可证必须填写统一格式的《生产许可证申请表》一式四份,报质量技术监督局业务科。
2、企业应同时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例行(型式)检验报告;
(3)环保、卫生证明等。
3、业务科将所有资料初审合格后,将申请资料报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科,由市局统一安排初审和检查。
4、市局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企业的申请材料后,应在7个工作日内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现场审查
1、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申请后2个月内组织对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省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审查部。审查部自收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报送材料之日起45日内完成企业生产条件抽查和材料汇总,并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办公室;
2、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和封样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在受理企业申请后15日内将相关材料转交审查部。审查部自接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2个月内组织对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进行审查,并现场抽封样品。审查部自收到省许可证办公室报送的材料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格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报送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3、申请取证企业的生产条件审查工作由审查组承担,审查组实行组长责任制,审查组对审查报告负责。
样品检验
申请取证企业应当在封样15日内将样品送达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机构受到样品后,应当按照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检验,并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工作。标准中对产品检验有特殊要求的,按标准规定进行。产品检验周期超过第十四条规定的材料报送时规定时间,材料报送时间以检验完成时间为准。
程序
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自接到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汇总的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审定。经审定,符合发证条件的,由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将上报材料退回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者审查部并告知企业。
(三)后处理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不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发出《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同时收回《生产许可证受理通知书》。
企业自接到《生产许可证审查不合格通知书》之日起,应当进行认真整改,2个月后方可再次提出取证申请。上面就是好顺佳整理的关于冒充他人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资料。现在各位创业者对生产许可证都清楚了。若各位投资者不懂就可以多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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