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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 11: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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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从事不同的的行业就需要办理不同的许可证来发展业务,换句话来说就是“持证,是合法经营,无证,是违法经营”。规划许可证办理需要申请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房产证明或房屋场地租赁合同之后向主管部门申请,经批准之后就可以拿到经营许可证书了。这就是作者整理的有关核准规划许可的相关事项,但愿本文能够帮到大家!
一、办理规划许可证的必要条件
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
2、与城市各类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配套相协调;
3、满足环保、通讯、能源、安全和综合防灾等要求;
4、满足风景名胜、自然生态和历史文化保护的要求。
二、办理规划许可证所需资料有哪些
1、申请书;
2、环评批文(复印件);
3、备案或核准证书(复印件);
4、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5、土地证(复印件);
6、规划设计方案批准书(原件);
7、审批通过的总平面蓝图(加盖规划审批章);
8、投资计划批复文件(原件);
9、建设项目公示证明(规划科办理);
10、垃圾处置证(市政局办理);
11、配套费、人防费收缴证明(审原件留复印件);
12、人防证(审原件留复印件);
13、住宅项目审核意见(住宅项目需房管局审核,原件);
14、社区用房保证金收缴证明(住宅项目需缴纳社区用房保证金,综合科办理)。
三、申请规划许可证需要什么流程
第一、申报
建设单位或个人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持相关材料到建设项目所在地的辖区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填写《建设项目报建服务申请表》。
第二、受理
规划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按照受理条件的标准进行审核
1、符合审查标准的,即时收取申请人申请材料,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第一联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后交申请人;将申请材料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第二联顺序装袋,填写移交单,转交规划委有关管理部门。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委职权范围的,应即时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加盖受理专用印章),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错误的,申请人当场更正错误后,受理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5日内将需要补正材料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逾期未告知的,申请人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收件表”即被视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立案表”。
第三、审查
1、实体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2、形式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市发展改革部门批准文件(含土地年度供应计划内容);
(2)用地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3)环保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市涉外项目审查办作出的国家安全事项审查同意意见;
(5)市水务主管部门对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清障范围内及城市自来水厂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6)文物主管部门对文保单位及建控地带内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7)体育主管部门对新建、改建、扩建公共体育设施的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8)市交管部门对大中型公共建筑停车场设计方案的审查同意意见;
(9)交通影响评价合格报告;
(10)机场管理机构对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符合机场净空保护要求的建设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11)卫生主管部门对新改扩建供水设施或新改扩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审查同意意见;
(12)市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对危险化学品储运或者矿山项目的审查同意意见;
(13)市市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查同意意见;
(14)符合《招标投标法》。
第四、制证
规划委对经审查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制证工作,许可证件加盖规划委行政印章。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加盖规划委行政印章。
四、申请规划许可证多少钱合适
标准各个地区应该有差异,不过一般都是按照用地面积计算,营业性用房的标准最高,再者就是工业厂房,最高是百分之三点多。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整理的关于核准规划许可的相关信息了。现在您对规划许可证都有一定了解了。办理规划许可证程序有申请、行政机关受理、审查、听证、决定等。你在处理的时候请联系好顺佳进行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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