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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08: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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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
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经营许可证一般分为前置许可和后置许可,前置和后置一般以企业是否成立为划分线。首先,申请人提出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其次,对于法律、法规规定有申请期限的许可,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但很多创业者对排污许可证不许可排放量并不完全了解。但愿此文能够帮到投资者!
一、哪些企业需要排污许可证
1、排放工业废气或者排放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
2、集中供热设施的燃煤热源生产运营单位;
3、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
4、城镇或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5、依法应当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其他排污单位。
二、办理排污许可证要求是什么
1、排污单位所有生产设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建设项目已经依照国家、本省有关规定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2、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
3、排放污染物符合环境功能区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4、按规定实施排污指标有偿使用;
5、规范化设置排污口,按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环保部门联网;
6、涉重金属、危化品和危险废物的企业已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三、申请排污许可证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排污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准文件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材料;
(三)按照污染物排放口、主要生产设施或者车间、厂界申请的污染物排放种类、排放浓度和排放量,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四)污染防治设施、污染物排放口位置和数量,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自行监测方案等信息;
(五)主要生产设施、主要产品及产能、主要原辅材料、产生和排放污染物环节等信息,及其是否涉及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情形的情况说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一)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
(二)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三)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四、办理排污许可证步骤是怎样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5)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以上这些就是我们为各位伙伴整理的“排污许可证不许可排放量”的相关事项,在我国的市场监督体系中,会对一些特定行业实行许可制度,在公司经营的时候除了需要取得营业执照,还要申请特殊行业的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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