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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0 08:5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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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一...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一般是由专门的行政机关进行审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做出审核,在通过后才能够颁发相应的行政许可。那么我们为您介绍一下我国排污许可仍存在的问题,但愿本篇文章能给各位投资者带来帮助。
一、哪些公司要排污许可证
《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第六条 本名录以外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同本名录规定的重点管理行业,应当申请排污许可证:
(一)被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
(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单项年排放量大于250吨的;
(三)烟粉尘年排放量大于1000吨的;
(四)化学需氧量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五)氨氮、石油类和挥发酚合计年排放量大于30吨的;
(六)其他单项有毒有害大气、水污染物污染当量数大于3000的(污染当量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规定计算)。
二、办理排污许可证要什么要求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按照规定重新审核同意;
2、有符合国家和地方标准规定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能力。
3、按照规定制定污染事故应急方案,配备相应的设施、装备;
4、按照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设置排污口;
5、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应当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和所在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6、按照规定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并与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自动监控系统联网;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办理排污许可证提交资料
(1)《排污许可证申请表》(电子件提交EXCEL格式文档,纸质件加盖旗缝章,申请单位申明处加盖公章);
(2)企业委托书(企业负责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3)历次环保审批资料(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意见)复印件;
(4)历次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申请表及验收核准意见复印件;
(5)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6)环境监测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符合环境监测频次要求的环境监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7)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表(须经环保分局审核盖章,并取得申报登记代码编号)。
(8)按要求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在线监测设备的,应当提供相关验收材料。
(9)生产过程产生零散废水、但环评批复不允许排放的企业,需提供零散废水处理合同及转移联单复印件;
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竣工验收前需投入试运行(生产)的企业,除提交以上1、2、3、4、5、7项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0)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自查报告,应对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其批复进行自查,包括已建设备、设施落实情况。
(11)标注主要设备的平面布置图和设施管道标识图。
(12)污染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13)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四、办理排污许可证程序及流程
1、登录申报系统。排污单位登录网络地址http://permit.mep.gov.cn,进入国家排污许可信息公开系统。
2、注册系统账号。排污单位首次使用系统,需自行注册账户,并用此账户登录、办理排污许可所有申报审批事项。注册需要企业填写企业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信息。排污单位登录公开系统,点击导航栏“网上申报”按钮,进入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子系统进行注册。
3、填报申请内容及企业信息。登录进入国家排污许可核发平台,排污单位可选择相应的业务进行办理。申请排污许可证需点击“许可证申请”,进入后按照排污单位实际情况填报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后如需对许可证进行变更、延续或补办,可点击相应选项。
4、申请前信息公开。在网上提交申请前,排污单位应将主要申请内容通过国家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或者其他途径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公开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可不进行申请前信息公开。
5、网上提交申请。网上信息公开结束后,在国家排污许可管理信息平台上提交申请。其中,实行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简化管理的排污单位向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县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请核发排污许可证。
上面这些便是对我国排污许可仍存在的问题,这一问题的仔细概述。现在各位对排污许可证都有一定了解了。若是伙伴们遇到一些其他疑问不清楚的,可以提问咨询好顺佳,我们会有专人为大家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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