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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6 08:5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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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
行政许可,指的是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经依法审查,通过颁发许可证、执照等形式,赋予或确认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的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一种具体行政行为。办理前置许可证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前,到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核通过了才能注册公司;而后置许可证则需要在公司成立之后才能办理。但很多创业者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类别并不完全了解。希望本篇文章能给你带来帮助。
一、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什么要求
(一)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当地政府依法颁发的登记、注册证件;
(二)有与制造相适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三)有与制造产品相适应的生产场地、加工设备、检测手段;
(四)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各项管理制度,并能有效运转;
(五)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六)能够保证产品安全性能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基本要求。
二、企业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需要哪些资料
(一)按台(套)进行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1、锅炉、压力容器(气瓶除外)、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应当按台(套)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车用气瓶以车为单位进行使用登记。
2、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逐台(套)填写使用登记表,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或者个人身份证明(适用于公民个人所有的特种设备);
(3)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据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
(4)特种设备监督检验证明(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使用前的首次检验的特种设备,应当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检验报告);
(5)机动车行驶证(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移动式压力容器)、机动车登记证书(适用于与机动车固定的车用气瓶);
(6)锅炉能效证明文件。
(二)按单位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
1、气瓶(车用气瓶除外)、工业管道应当以使用单位为对象向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2、使用单位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以下相应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
(1)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
(2)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
(3)监督检验证明、定期检验证明;
三、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方法有哪些
(一)申请
申请制造许可的单位到所在州(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领取《申请书》,也可从网站下载表格,填写申请书一式四份(附电子文本),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附上述材料
(二)受理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在申请书上签署受理意见,返回申请单位。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受理通知书。
(三) 产品试制和型式试验
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产品试制或者进行型式试验的,申请单位应当在受理后,准备试制产品或者进行型式试验。(型式试验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http://tzsbaqjcj.aqsiq.gov.cn/网站上公布)。
承担型式试验的单位在完成型式试验后,应当向申请单位出具型式试验报告。
(四) 约请鉴定评审机构
申请单位应当携带批准受理申请资料和相关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约请鉴定评审机构进行现场实地鉴定评审(鉴定评审机构由国家质检总局在http://tzsbaqjcj.aqsiq.gov.cn/网站上公布)。
鉴定评审程序按照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进行,鉴定评审机构在完成现场实地鉴定评审工作后,向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鉴定评审报告。
(五) 审批、发证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过审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颁发《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受理、审批的许可项目,以国家质检总局名义颁发许可证。
具体程序见相应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规则等安全技术规范。
四、办理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审核要多久
市监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产品试制、型式试验和鉴定评审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综上所述,关于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类别作者已经为您解答了。现在各位对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都了解了。申请人应当在事先将材料准备齐全。倘若大家对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还有任何疑问想了解的,都可以和好顺佳提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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