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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3 11: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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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许可证指的是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发放的批准书,以许可证的名义出现。现在由本文为您带来合肥市...
许可证指的是有关行政许可机关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发放的批准书,以许可证的名义出现。现在由本文为您带来合肥市排污许可证公示名单的内容介绍,但愿本篇文章对你有所帮助。
一、哪些公司要提供排污许可证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还应当提交相应材料:
(一)属于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在提出申请前已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单位基本信息、拟申请许可事项的说明材料;
(二)属于城镇和工业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排污单位的纳污范围、管网布置、最终排放去向等说明材料;
(三)属于排放重点污染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以及实施技术改造项目的,排污单位通过污染物排放量削减替代获得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说明材料。
二、申请排污许可证的条件
(一)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已通过竣工验收;
(二)有保证设施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
(三)有污染事故应急方案,并配备应急处理所需的设施和物资;
(四)重点排污单位已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办理排污许可证所需资料
(一)排污许可证申请表;
(二)自行监测方案;
(三)由排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承诺书;
(四)排污单位有关排污口规范化的情况说明;
(五)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文号,或者按照有关国家规定经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处理、整顿规范并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排污许可证申请前信息公开情况说明表;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四、办理排污许可证详细步骤
1、向其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可以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表,也可以通过信函等方式提交;
2、审批部门对收到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依法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的,即时告知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2)不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排污单位向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排污单位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者在3日内出具告知单,一次性告知排污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
(5)属于审批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排污单位按照要求补正全部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
3、审批部门应当对排污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可以对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
4、对具备相应条件的排污单位,颁发排污许可证。
通过以上这些对合肥市排污许可证公示名单的精准解释,生活中经常会接触到行政许可法,在办理行政许可证的时候,必定会接触到行政许可证的办理流程,想要成立公司经营业务就必须办理相关的行政许可,办理了许可证公司才能经营某项业务,产品才能在市场上流通。办理排污许可证,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说明。行政机关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文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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