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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1 14:13: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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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
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方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方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那么安徽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今天编辑就告诉各位创业者。本篇文章供伙伴们参考:
一、申请规划许可证需要哪些要求
符合下列全部条件的,可提出申请:
1)建设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方案图》,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2)建设用地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在有效期范围内。
二、申请规划许可证需要的资料的都有哪些
(一)基础材料
1.《立项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1.企业法人提交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社团法人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交社会诚信服务凭证或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证明书,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军官证、警官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2.成立项目公司的,原受让人、项目公司均需提供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
(二)其他视具体办理业务需要提供的材料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成交确认书(招拍挂用地提供);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拍挂用地提供);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协议出让用地提供);
(4)承诺函(承诺按合同约定缴清地价款,出让用地提供)。
3.集体土地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要件不需提供);
(2)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
4.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确权文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更名(受理情形:因建设单位本身的更名、改制、撤销、破产、兼并等不涉及改变用地性质而申请改名的;通过法院拍卖或法院判决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通过转让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原有《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更名后的《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市局批准更名的文件;
(3)法院执行裁定书或协助执行通知书(通过法院判决或法院、仲裁裁定途径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
6.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调整(调整建设用地红线或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
(1)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调整的批复文件。
7.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换发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原件);
(2)未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提供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原件),并根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式不同,提供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用地提供)或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用地提供)。
三、申请规划许可证有哪几个流程
1、持有关材料到规划局窗口申报。
2、窗口工作人员核收申报材料。
3、项目经办人接到窗口转来的申报材料,经审核认为需补正相关文件,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转窗口,通知申请人补正材料后重新申报。
4、经审核申报材料合格后,由项目经办人完成会签工作并转设计科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四、办理规划许可证怎么收费呢
选址意见书、用地规划许可证都是不收费的。只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才收相关规费。
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关于安徽省临时工程规划许可证的介绍。想必创业者对规划许可证都理解了。行政许可,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在申请过程中遇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说明。行政机关要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提供相关文书等。假如你想了解更多关于规划许可证的问题,可以来进行咨询我们,我们会有专业人士为各位提供最优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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