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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 09: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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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湖北节能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节能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较为复杂,以下是为您梳理的相关要点: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节能检测资...
节能检测资质的申请条件较为复杂,以下是为您梳理的相关要点: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均可申请节能检测资质。
申报单位为事业单位或其申报人员有事业编制(军队单位除外)的,不受理其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参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条件)。
节能监测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装备条件,并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的计量认证,方能承担节能监测的职责。
节能监测机构使用的计量、检测仪器、设备,应定期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和授权计量检定机构或省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部门批准的计量校准机构进行周期检定或校准。
节能监测人员应当熟练掌握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业务知识,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在办理湖北节能检测资质时,大致流程如下:
在住建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颁布实施前,、增项、增加参数等检测资质审批事项时,除检测机构首次申请或接到举报有重大问题的,不再组织现场核查。
对于新办检测机构首次申请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其注册地市州住建主管部门对其人员、设备、计量认证等所有申报材料内容进行现场核查,经核查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真实有效的,
简化资质延期条件。在住建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颁布实施前,其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没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 141 号)第八条第二款所列行为的,直接办理资质延期,资质证书有效期延期 3 年;其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有上述条款所列行为之一的,不予延期。
简化必检参数审查。在住建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颁布实施前,、增项、增加参数等资质审批有关事项时,对于所申请检测资质范围中必须开展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的审查,以对应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为准,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范围内的,资质审批时暂不作为相关资质必须开展的检测参数、检测方法审查。
关于湖北节能检测资质的有效期,目前的相关规定如下:
在住建部新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颁布实施前,、增项、增加参数等检测资质审批事项时,除检测机构首次申请或接到举报有重大问题的,不再组织现场核查。
、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和市(州)建设主管部门核准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6 月 29 日期间届满的,自动延续到 2022 年 6 月 30 日。
企业资质有效期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后届满的,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
以下是与湖北节能检测资质相关的一些政策法规:
《湖北省节能监督检测管理办法》,为加强节能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其中规定了节能监督检测管理的定义、相关部门职责、节能监测机构的条件和职责、节能监测的内容和程序、被监测单位的义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
《湖北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标准体系 (2022 年版)》、评估和规范,是组织开展相关标准制订、修订、提高标准编制质量和水平、加强标准管理的基本依据。
《关于加强和完善绿色建筑和节能管理工作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顺利完成“十三五”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力争“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高起点开局起步而发布。
以下为您列举部分湖北具备节能检测资质的机构:
国家节能建筑材料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湖北),是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在湖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的基础上建立的。
湖北量四方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节能检测相关资质。
宜昌华正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节能检测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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