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好顺佳集团
2024-11-14 10:57:16
4287
内容摘要:总公司资质分公司能否投标一般来说,总公司资质分公司能否投标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公司属于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
一般来说,总公司资质分公司能否投标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分公司属于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法定的“其他组织”。但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通常由总公司承担。在某些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使用总公司的资质投标,但也存在限制和条件。例如,在特殊行业,如银行、石油、电信行业,分公司在获得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大多可以参加投标。对于一些要求严格的项目,可能不允许分公司单独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有一定的规定。如遇到借用资质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方式的,可以依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条例的规定;采用其他非招标采购方式的,可以依据“提供虚假材料”来论处。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但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最终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分公司经总公司授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可以使用总公司的相关业绩和资质。
分公司使用总公司资质投标有一些条件和限制。分公司可以参与投标,但必须有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得到总公司的授权;二是以总公司的名义进行投标,最终责任应由总公司承担。《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对于工程施工项目,不允许分公司投标,因为工程施工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相应的总承包或者专业承包资质,分公司不能取得施工资质证书。对于一般项目,可以允许分公司投标,但最终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资质是一种行政许可,不得私相授受。总公司将自己的资质授权给下属分公司,允诺其使用该资质参加投标的做法是不合法的。如果该项目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则该分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角色就是投标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而不是分公司自己在投标。这种情况下,投标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条规定列举了“其他组织”的9种类型,其中之一为“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据此不难看出,分公司属于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是法定的“其他组织”。因此分公司依法具备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副主任徐舟认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七十四条:“…….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在实践中,存在一些关于总公司资质分公司投标的案例。例如,某电子智能化招标项目,有家投标单位是分公司,因为没有资质,使用了总公司的资质参加该项目的投标。评审时,评标委员会认为总公司对分公司有资质授权,认定分公司投标有效。但实际上,该项目分公司投标无效。因为资质是一种行政许可,不得私相授受。总公司将自己的资质授权给下属分公司,允诺其使用该资质参加投标的做法是不合法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项目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则该分公司在该项目中的角色就是投标人(总公司)的授权代表,而不是分公司自己在投标。这种情况下,投标有效。
张总监 13826528954
限时领取创业礼包
所有服务
您的申请我们已经收到!
专属顾问会尽快与您联系,请保持电话畅通!